检详官
官名。北宋神宗熙宁四年(1071),枢密院置,相当于中书检正官,掌监察枢密院事务。元丰(1078-1085)改制废。南宋高宗建炎三年(1129)复置。又王安石主持变法期间,制置三司条例司与编修条例司亦置。
官名。宋熙宁四年(公元1071年)置,属枢密院。掌审定枢密院诸房公文,其地位待遇与中书门下的检正官相当。元丰改制后废,建炎三年(公元1129年)复置,乾道中诏枢密院检详官系掌朝廷机要文字,不许出谒及接见宾客。又王安石主持变法期间,制置三司条例司与编修条例司亦有检详官,掌检察本司事务。
官名。北宋神宗熙宁四年(1071),枢密院置,相当于中书检正官,掌监察枢密院事务。元丰(1078-1085)改制废。南宋高宗建炎三年(1129)复置。又王安石主持变法期间,制置三司条例司与编修条例司亦置。
官名。宋熙宁四年(公元1071年)置,属枢密院。掌审定枢密院诸房公文,其地位待遇与中书门下的检正官相当。元丰改制后废,建炎三年(公元1129年)复置,乾道中诏枢密院检详官系掌朝廷机要文字,不许出谒及接见宾客。又王安石主持变法期间,制置三司条例司与编修条例司亦有检详官,掌检察本司事务。
官名。民国初年,在大总统府设政事堂,置国务卿,承大总统之命处理政事,副署大总统发布的命令。官名。民国三年(公元1914年)袁世凯公布“新约法”,废国务院,于总统府设政事堂,以国务卿为主官,赞襄总统处理
官名。清置,见“乌里雅苏台将军”。
官名。见“左中郎将”。
官署名。清末置,属法部。掌京外奏咨减等盗犯,定地编发给官兵为奴事项及奉天、吉林、黑龙江、山东、山西、察哈尔右翼、绥远城、归化城刑事、民事案件。设官有郎中三人,员外郎、主事各四人。司内分设奉天、吉江、山
官名。①武臣阶官。北宋前期置,系三班小使臣。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定为正九品。徽宗政和二年 (1112) 重定武臣阶官名,改成忠郎。②宦官。宋徽宗政和二年,重定内侍官名,改高品置。(1)
官署名。清末东三省所属之办事机构。光绪三十三年 (1907) 置。掌主民籍。各设民政使一人掌司事,下设佥事、科员及一、二等医官协助办事。宣统元年(1909),黑龙江省裁度支使,所管财政事亦归民政使司兼
①即“尚书右仆射”。②即“行台省尚书右仆射”。参见“行台尚书仆射”。官名,汉置,俸比六百石,掌虎贲郎习射。虎贲郎包括:虎贲中郎、虎贲侍郎、虎贲郎中、节从虎贲,皆掌宿卫侍从,均无定员。见《后汉书·百官志
爵位名。北齐置,与开国县侯同为从二品。
官场用语。即百官轮次面奏时政得失。五代后晋天福(936—943)中,令五日内殿起居,以两人转对,各具实封以闻。后汉高祖乾祐(948—950)初罢。宋太祖建隆三年(962) 复行,凡遇内殿起居日,在朝文
同“修闾氏”,见“修闾氏”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