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即“司仪令”。
官署名。辽朝置为北面官,掌皇族之军政。置详稳、都监、将军、小将军等职。官署名。辽置,属北面皇族帐官。掌皇族之军政、设官有舍利详稳、舍利都监、舍利将军、舍利小将军,领诸舍利、梅里以司其事。
武官名。辽置,见“上京城隍使司”。
官名。北魏置,为追捕寇盗而设。《魏书·张赦提传》: “赦提应募求捕逐,乃以赦提为游徼军将,前后禽获,杀之略尽。”
清朝总督之俗称。明清对总督的敬称。明武宗曾自称总督军务,大臣们讳避,因改称总督为总制,故有制台、制宪、制军之称。世宗嘉靖年间复称总督,而制台等各仍旧沿用,清也沿用。参看“总督”条。
官署名。清末京师审判机构之一。光绪三十三年 (1907) 设。掌京师内外城地区不属初审厅管辖的一审及不服初审厅判决的二审。置厅丞一人,下分刑、民两科。每科分二庭,各置推事六人。审判采合议制。宣统元年
东汉末西园八校尉所领的兵。见“西园八校尉”。
官名。“同军尉”。春秋时晋国置。负责管理军队中驾车的御官及训练士卒车乘。大夫爵。《大戴礼记·卫将军文子》:“(羊舌大夫) 其为公车尉也信。”参见“军尉”。
官名。亦称监兑通判。清朝督理漕粮的官员。隶于总漕。清初以府官监兑漕粮。康熙六年(1667)改委各府通判三十三人,秩正六品。掌稽查米色之美恶,兑运之迟速,並查禁包揽、搀和、需索、滋事等弊。光绪三十一年(
官名。北魏置。《南齐书· 魏虏传》: “曹局文书吏为比德真。”此系南朝人对北魏鲜卑语官名的音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