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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官制度。明洪武 (1368—1398) 间定,凡南人任官北方,北官南方。后渐定除学官外,任官不得在本省,无南北之限。
任官制度。明洪武 (1368—1398) 间定,凡南人任官北方,北官南方。后渐定除学官外,任官不得在本省,无南北之限。
武散官名。金始置,秩正九品上。元沿置,升秩为正八品。
官署名。为南京临时政府内务部内部分设的六局之一,下设四科。第一科所掌为:一、中央或地方巡警条例之颁布,及警员之编制与经费之计划事项;二、警察官吏之考绩事项。第二科所掌为:一、集会、结社、聚众事项;二、
官署名。金末战时机构。掌招集离散,安集遗黎。宣宗兴定五年(1221)二月,置司于单州,以安集河北遗黎。罢怀州行元帅府,置怀州招抚司,受中京行枢密院节制。天兴元年(1232)十月,哀宗以户部侍郎刁璧总招
官署名。明朝宦官衙门的通称。即司礼监、内官监、御用监、司设监、御马监、神宫监、尚膳监、尚宝监、印绶监、直殿监、尚衣监、都知监,共十二监。初各设太监一员,正四品,左、右少监各一员,从四品,左、右监丞各一
官署名。元朝置,隶武备寺,秩从七品,掌制造箭矢。置大使、副使各一员。
试务机构名。国民党政府设于各种典试委员会,办理考试事务,考试完毕撤销。在举行特种考试或临时考试时也可以不设试务处。
官名合称。隋文帝开皇六年(586)所置武散官,为武骑、屯骑、骁骑、游骑、飞骑、旅骑、云骑、羽骑八尉,自正、从六品下阶,至正、从九品下阶。炀帝大业三年(607)罢。新置建节、奋武、宣惠、绥德、怀仁、守义
官名。①十六国南燕置。代表尚书台巡行郡县,不常驻固定地区。《晋书·慕容德载记》:“以(尚书韩)为使持节、 散骑常侍、 行台尚书, 巡郡县隐实,得荫户五万八千。”② 北魏置,为行台长官。
①官名。古代农官之长。即稷。《左传·昭公二十九年》: “后土为社; 稷,田正也。有烈山氏之子曰柱为稷,自夏以上祀之。周弃亦为稷,自商以来祀之。”杜预注: “弃,周之始祖,能播百谷,汤既胜夏,废柱而以弃
官名。三国魏置,四品。西晋时与前军、后军、右军将军合称四军。领营兵千人,掌宿卫。西晋初属中军将军,后属领军将军 (中领军) 。员一人,四品。东晋哀帝兴宁二年 (364)改为游击将军,后复置此职。南朝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