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经
选举制度。意为通晓经学。始见于汉,自武帝尊崇儒术后,颇盛。无常制。东汉章帝元和二年(后85)始令郡国举通晓经学者,凡十万以上举五人,十万以下举三人。后附以年龄规定,如质帝本初元年(146)定年五十以上,七十以下。此科多补博士、议郎。东汉后渐不为所重。隋炀帝置,与进士科并行。唐沿置,为进士、秀才等六科之一。分为五经、三经、二经、学究、一经、三礼、三传等科。宋仁宗嘉祐三年(1058)亦设,下分三礼、三传等科。以《礼记》、《左传》为大经,《毛诗》、《周礼》、《仪礼》为中经,《周易》、《尚书》、《谷梁传》、《公羊传》为小经。每经考墨义、大义,贴小经,试时务策。殿试考大义,贴大经、中经和小经。出身与进士科同。神宗熙宁四年(1071)罢。明太祖洪武十五年(1382)复置,得五百人,分授郎中、东宫侍书、御史、参政、通判、王府引礼舍人等官,亦有至佥都御史者。后虽不行,但渐成为明清学校贡生的俗称。
明经即通晓经学。1、为汉朝察举科目之一。《后汉书·儒林传下·魏应》:“习《鲁诗》。闭门诵习,不交僚党,京师称之,后归为郡吏,举明经,除济阴王文学。”又张玄:“少习《颜氏春秋》,兼通数家法,建武初,举明经,补弘农文学。”
2、唐宋取士科目之一。《新唐书·选举志上》:“唐制,取士之科……有明经……而明经之别,有五经,有三经,有二经,有学究一经。有三礼,有三传。”
3、明清两朝称贡生为明经。《日知录·明经》:“今人但以贡生为明经,非也。今之进士,乃唐之明经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