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唐朝始置,为侍御史治事之所,御史台下属三院之首。初设侍御史四员,后增为六员,掌监察弹劾百官、入閤承诏、受制出使、分管御史台事务,又轮直朝堂,与给事中、中书舍人共同受理词讼,与刑部、大理寺会审重
汉朝皇室及封君在汤沐邑内所得赋税收入,皆归其私有,供其日常享用,故称之为私奉养,不领于国家经费。
官名。春秋时楚国置。《左传·哀公十八年》: “寝尹、工尹勤先君者也”。
官名。魏晋南北朝置,位在司徒右长史上。魏、晋、宋六品,梁十二班、陈四品,秩千石;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 (493)定为四品上,二十三年改从三品; 北齐从三品。参见“司徒右长史”。官名,三国魏置,左、右长
见“国信所”。
功臣封号。明朝置。凡文臣因功封公、侯、伯爵者,特奉圣旨,可得封。
即“敦睦宫南面行宫都部署司”。
海军相当官。北洋政府设于各舰,由一、二等军需官充任,掌军需事务。
官署名。南京临时政府设置,见“军法司”。
官名。即“广西清吏司郎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