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吧>历史百科>古代官职>散臣督事

散臣督事

官名。北魏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从七品上,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载。

猜你喜欢

  • 任官科

    官署名,清末陆军部军衡司所属四科之一。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掌陆军官佐升补官阶、注册给凭,以及陆军各校毕业学生除授官阶等事。置科长、科员、录事。

  • 河帅

    清朝河道总督之别称。

  • 行司农司

    官署名。金为司农司派出机构,设于宣宗兴定六年(1222),于陕西及河南三路置司,设官五员。哀宗正大元年(1224),归德、许州、河南、陕西各置司农司,设卿、少卿、丞,分别为正四、五、六品。卿以下轮流出

  • 觉义

    分见“左觉义”、“右觉义”。

  • 降麻

    宋制,颁发用麻纸书写的制书称为降麻。参见“宣麻”。

  • 牌长

    清朝编户头目。顺治(1644—1661)初年于州县城乡十户立一牌,设牌长; 十牌立一甲,设甲长;十甲立一保,设保长,亦称保正。由士民公举诚实识字及有身家之人充任。三年一更代。岁给门牌,依时更换,并司查

  • 侯典舆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为侯的属官,员额一人,官阶为职同军帅。参见“典舆”。

  • 判都官司

    官名。北宋前期置,见“部官司”。

  • 西院王

    西夏诸王位之一。在师位、中书位、枢密位以上。

  • 寄应

    官场用语。宋朝举人不在原籍,于其他州府参加乡试取解,称寄应。宋制,应解试者不在原籍,而在其他州府参加考试者,称为寄应。考取后即由该地发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