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印给事中
官名。清朝六科主官。康熙五年(1666)改都给事中设。每科满、汉各一人。掌发科抄,稽庶政,注销各衙门文卷及发给敕书、赴任文凭,察核奏销册、文武生童学册等事。初制,满员四品,汉员七品,康熙九年,俱定七品,雍正七年 (1729) 升正五品。光绪三十二年(1906)升正四品。
官名。清朝六科主官。康熙五年(1666)改都给事中设。每科满、汉各一人。掌发科抄,稽庶政,注销各衙门文卷及发给敕书、赴任文凭,察核奏销册、文武生童学册等事。初制,满员四品,汉员七品,康熙九年,俱定七品,雍正七年 (1729) 升正五品。光绪三十二年(1906)升正四品。
武官名。辽置, 见“行军都统所”。
官名。①清朝礼部所属马馆之主官。初设马馆二,分建于宣武门、广渠门。储峙牧刍,以待外藩朝觐。设正监督一人,以本部司官充任; 副监督一人,以理藩院司官充任,皆为一年一更代。乾隆二十七年(1762)以马馆归
官名,汉朝在西北地区设置的田官,掌农事。见《居延汉简》。
官名。南朝梁、陈置,三品蕴位,为流外官职。当属太官令。官名。南北朝的南朝梁设此官,掌酒。见《通典·职官七·光禄卿》。
官名。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吏部设侍郎左选,若命他官兼掌,则称左选侍郎。参见“侍郎左选”。官名。宋置,见“吏部侍郎”。
官名。隋炀帝大业三年(607) 殿内省尚衣局置为次官,四员,正七品。唐朝殿中省尚衣局沿置,四员,正七品。宋朝存其名而罕除授。金朝宣徽院尚衣局置,正八品。
官名。北魏置,为皇帝的侍从武官,属三郎大帅。武官名。北魏置,掌领内三郎宿卫。《资治通鉴·宋纪七》记元嘉十七年(公元440年)“魏擒王罗汉, 使三郎将守之。”胡三省注:“三郎将盖主内三郎。”
官职等级。南朝梁武帝天监七年 (508)改原九品制,在十八班及流外七班之下,设三品蕴位,以授流外官。其中包括著作正令史,集书正令史至晋安练葛屯主等官。授予寒士与寒人。
官名。即武库丞。
监狱名。清置,专司监禁内务府管辖的旗人、太监、匠役犯人。对于所监禁的人犯,每日派三旗章京等十一人轮流看守, 女犯则移送内管领处,传该管领下年老妇人看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