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匈奴中郎将
官名。东汉置,亦作使匈奴中郎将或匈奴中郎将。监护南匈奴单于,参预司法事务,并助南匈奴防御北匈奴的侵扰。员一人,拥节,秩比二千石。设官府,官属不固定,随事而置,主要有副中郎将、副校尉、司马、从事、掾史等。东汉末罢。三国魏明帝太和五年(231)复置,仍监护南匈奴事务,多以并州刺史兼任,使持节或假节,四品。晋朝沿置,四品。十六国前秦、后秦亦置。南朝宋以授北凉统治者沮渠蒙逊。北魏初置,太武帝天兴四年(401)罢,后复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三品中,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改为从三品。北齐从三品。
官名,也称使匈奴中郎将。汉朝设此官,专门负责南匈奴事务,保护南匈奴。因以军事为主,故多以有威望的大将担任。魏晋也设此官,掌护南匈奴。见《历代职官表·历代职官简释·护匈奴中郎将》、《晋书·职官志·护匈奴、羌、戎、蛮、夷、越中郎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