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乌桓司马
官名,汉置,为护乌桓校尉之属官,俸六百石,掌领兵马。见《后汉书·百官志五》。
官名,汉置,为护乌桓校尉之属官,俸六百石,掌领兵马。见《后汉书·百官志五》。
官府书契。《周礼·天官 ·宰夫》: “五曰府,掌官契,以治藏。”孙诒让《正义》: “官契,即小宰八成之书契也。”
公人名。宋置,即“祗候典”,见该条。
官署名。元置,属路总管府,掌杂造器物。设官有大使、副使各一人。
官名。西汉武帝征和四年(前89)始置,秩二千石。初掌管理使役在中央诸官府服役的徒隶,领一千二百人,持节,亦捕治罪犯。后罢其兵,职掌纠察京都百官及京师附近的三辅(京兆、左冯翊、右扶风)、三河(河东、河内
见“十光将军”。
唐末藩镇设置的特种部队。见“落燕都”。
官署名。金宣宗贞祐五年(1217)置。主管仓、场出纳公平及不使亏败。设使、副使领司事,秩从五品、从六品。初由吏部辟举,后由尚书省拟。下设监支纳官十六员,秩八品,以年六十以下廉于人充任。官署名。金置,掌
官名。民国置,为训练总监部长官,掌管全国军队及其所辖学校的教育,与国民的军事教育等。属国民政府,其佐官有副监二人。
官名。北魏始置,为太仆副贰,位在丞上,四品上。北齐置为太仆寺次官,员一人,四品上。历朝沿置。隋、唐、五代员二人,协助太仆卿管理车舆厩牧,审计籍帐,通判本寺事务。隋初正四品上,炀帝改从四品,唐从四品上。
即“甲喇额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