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置,北周沿置。地官府司仓下大夫属官,掌曲的制作,下设典曲下士以佐其职。正二命。隋文帝开皇元年 (581)罢。
官员任用限制之一。唐制规定,凡官员犯流罪已下应免官,至六载然后听仕,若所犯不应流而特配流者,三载以后听仕。
保荐人员的审查机构。北洋政府于民国四年(公元1915年)设于首都,设委员长一人,由国务卿兼任;副委员长一人,由大总统特派;委员八至十二人,由大总统于简任文职中派充。甄用方法分文书审查和询问审查两种。文
官署名。设于元世祖至元三十年 (1293),秩从三品。掌世祖母唆鲁禾帖尼别吉大营帐及大都打捕鹰房户。隶中书省兵部。仁宗延祐四年(1317),升为正三品。置达鲁花赤、总管、同知、经历、知事各一员。官署名
官名,东汉置,即试用光禄大夫,掌顾问应对,无常事,唯诏令所使。凡诸国嗣之丧,则光禄大夫掌吊。《后汉书·孝顺帝纪》:“丁卯,遣侍中杜乔、光禄大夫周举、守光禄大夫郭遵、冯羡、栾巴、张纲、周栩、刘班等八人分
官名。清朝置大理院,其官有正卿和少卿。正卿掌申辩冤枉,审判定罪,解释法律,监督各级审判,统一法权。少卿为卿之佐官,为副长官。见《清史稿·职官六》。
官署名。西夏管理佛教事务的三功德司之一,维护佛门戒律、纠察僧人行为。设一正使、一副使、一通判、一承旨。为次等司。
官名。西魏、北周春官府典祀中大夫司郊上士属官,正一命。
官名。南宋宁宗庆元六年(1200)置,掌教授皇子。官名。宋置,见“资善堂”。
官名。清末大理院属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正五品,奏补。掌审判。定额二十八人,刑科十九人,民科九人,分庭任事,每庭五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