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政厅
官署名。清末新设的外务部、民政部、度支部、邮传部、陆军部等下属机构。详见各该部承政厅条。
清末各部通设机关。综理部务,凡承办机要、考核司员、编存文卷、筹核经费等事,均为其职掌。以左丞、右丞为主官,员额各一人,正三品。
官署名。清末新设的外务部、民政部、度支部、邮传部、陆军部等下属机构。详见各该部承政厅条。
清末各部通设机关。综理部务,凡承办机要、考核司员、编存文卷、筹核经费等事,均为其职掌。以左丞、右丞为主官,员额各一人,正三品。
官署名。元朝置。属工部。元世祖至元元年(1264),改提领所为提举司。十四年,改工部尚书行诸路杂造局总管府。秩正三品。置达鲁花赤、总管、同知、副总管各一员。下领帘网局、收支库。官署名。属工部。至元元年
见“寿福院”。
官学名。西周时设置,其时实行乡遂制度,乡中所居是统治阶级本部族的平民,称为国人,享有议政、举贤服兵役等权利,所以各乡均置乡校,为国人受教育和议政的场所,由乡的长官乡正、乡良人等掌管。参见“乡校”。
官名。唐永泰时,勋臣罢节制,无职事,皆待制于集贤门,凡三十人,以备咨询。崔佑甫为相,建议文宫一品以上更直待制。其后著为令•正衙待制官每日二人。元集贤院亦置待制一人,秩正五品。
苑园名。见“提点在京四园苑所”。
清朝官场用语。为知府谒见督、抚、布、按时的自称。
官署名。宋真宗大中祥符二年(1009)置,掌审查京城刑狱案件。凡御史台、开封府及其他刑禁机构所判徒刑以上案件,须及时上报该司,审理不当或积压者,许据情节驳奏。设纠察在京刑狱官,以两制以上充任。神宗元丰
“主记室史”省称。官名,汉置,为主记室史的简称,为州郡佐吏,位在主记室掾下,掌记录文书,催督期会。后世多沿置。参看“主记室史”条。
辟士四科是汉朝推荐任命官吏的四条标准。汉朝官吏的任用,初由朝廷委派,后来,朝中的高级官员和地方州郡的属吏,皆由自己向朝廷推荐任命,但有些实在不称职,于是肃宗孝章帝建初年间下诏辟士四条。《后汉书·孝和帝
官名。春秋齐国等置。乐官。《管子·四称》:“流于博塞,戏其工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