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部干当公事
官名。即户部勾当公事,南宋避高宗赵构名讳改称。参见“户部勾当公事”。
官名。即户部勾当公事,南宋避高宗赵构名讳改称。参见“户部勾当公事”。
即“给事北院知圣旨头子事”。
宦官名。北齐置,员四人,属长秋寺中黄门署。
官名。明清都察院所属广东道之主官。掌道事。明洪武十五年(1382)设,三至五人。后增至七人。南京都察院亦设三人。皆秩正七品。清顺治元年(1644)沿设。乾隆十四年(1749)定制,设掌印御史满、汉各一
旧指宗室王公死后予以追加封爵。清制,如孙子承袭祖父爵位,其父母已故,即可追封。
官名。唐朝始置,为殿中省尚辇局属员,二人,正九品下。官名。唐置,《唐六典》作掌辇,属尚辇局。辅助奉御及直长掌舆辇之事。员额二人,秩正九品下。
清朝授官班秩之一。指奉旨以某官用者之特旨班次。乾隆四年 (1739) 定,凡特用指明分至何部者,先在该部额外上行走,遇缺题补实授,未指明何部者,掣签分部学习行走,遇缺由部照例铨补。
科举制科之一。唐代设置,属武类科目。开元二十三年(公元735年)诏举,张重光等三人及第。
官署名。元朝置,秩从三品,隶吐蕃等处招讨使司,亦作常阳帖城河里洋脱元帅府。置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一员。
官名,汉时韩(国)置,为种族之次长官。《三国志·魏书·乌丸鲜卑东夷传》:“韩在带方之南……有三种,一曰马韩,二曰辰韩,三曰弁韩……各有长帅,大者自名为臣智,其次为邑借。”“景初中,明帝……定二郡,诸韩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 置,北周沿置。天官府司内上士属官,由阉人充任,为宫中门巷之长,掌后宫事,下设巷伯下士以佐其职。正二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 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