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均监
官署名。即国子监,唐武则天垂拱元年(685)改,中宗神龙元年(705)复名国子监。
官署名。唐光宅元年(公元684年)改国子监为成均监,神龙元年(公元705年)复旧。
官署名。即国子监,唐武则天垂拱元年(685)改,中宗神龙元年(705)复名国子监。
官署名。唐光宅元年(公元684年)改国子监为成均监,神龙元年(公元705年)复旧。
官名或吏名。三国魏正始至嘉平间始置,亦称“都士”,《太平御览》卷三六五引应璩《新论》说:“百郡立中正,九州置都士。”晋代称州中正为大中正,由司徒选用现任官为其本贯所在的州中正,其职任是品第人物,以备政
官名。三国魏分司徒长史置。与司徒左长史并为司徒府僚属之长,佐司徒总管府内诸曹,位次左长史。两晋南北朝及隋初沿置。南朝或不设司徒,其府则常置,管理州郡农桑户籍、官吏考课,皆由左、右长史主持。魏、晋、宋六
官署名。元朝置。秩正五品,隶隆祥使司,置于文宗天历三年(1330),掌河南、湖广大承天护圣寺田产人户。设达鲁花赤、司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
官名。元至元二十五年(公元1288年)置,属光禄寺,秩从九品,掌受大都转输米麹,并酝造车驾临幸次舍供给之酒。设大使一人为主官,下设直长一人。
指推恩加官。元代常有覃官之举, 如至大二年(公元1309年)曾诏内外官四品以下普覃散官一等。三年(公元1310年)蒙古儒学教授,一体普覃, 四年(公元1311年)诏在任官员,普覃散官一等。
南京临时政府中央最高审判机关。按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一月二日《修正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的规定,“临时大总统得参议院之同意,有设立临时中央审判所之权。”司法部拟就《职官令草案》中作“临时中央
唐古特官。清设于后藏,属唐古特文官。员额不定,亦无一定职务。民国时期沿置。
唐古特官。清设于前藏,属唐古特文官。员额二人,其职掌为管理帐房。民国时期沿置。
少数民族首领称号。西晋时,辽东鲜卑首领慕容涉归,以勋被西晋政权拜为鲜卑单于。
命妇名号,明置,以封侯爵,曾祖母、祖母、母及本官妻为某侯夫人,俱从其爵。如非追封,本官母以上俱加“太”字,称侯太夫人。外命妇名。汉代列候之妻称夫人。均属泛称,其别加诰授策命者则又加国夫人、郡君、县郡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