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制司
见“总制使”。
见“总制使”。
见 “淮东淮西屯田打捕总管府”。
官名。清朝管理北运河上石坝之主官,隶于坐粮厅。掌漕粮盘剥过坝之事。每年南漕抵通,依例移驻河干,按界稽查。所辖有经管石坝军粮经纪百名,白粮经纪二十五名。嘉庆十五年(1810)裁土坝车户后,通仓转运事务皆
官员服制。唐朝官员章服皆依散官品秩而定,四品、五品服绯,佩银鱼袋。唐玄宗开元(713—741)初定制,都督、刺史散官未及五品者,并听著绯佩银鱼,离任则停,谓之借绯。宋朝沿此制。唐制,官员阶官未至五品而
官名,汉置,也简称“计史”,掌从主计吏到京城汇报。详“上计吏”条。
海关海事部的一科。见“海事部”。
官名。见“织染署令丞”。
官名。宋朝初年置,太祖开宝九年(976)分置南、北作坊副使。属西班诸司使,多不领本职,仅为武臣迁转之阶。真宗咸平元年 (998),定为同七品。神宗熙宁三年(1070),改为东、西作坊副使。元丰 (10
唐五坊之一,以鹘坊奉御为主官。见“五坊”。
官名。北宋大名府副长官,从四品下,不常置。
官名。唐朝边镇武官,位军镇大使、副使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