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吧>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御史大夫

御史大夫

官名。①秦始皇始置,位仅次于左、右丞相,辅佐丞相处理全国政务,权重而秩尊。西汉沿置,仍为丞相副贰,秩中二千石,与丞相对称“二府”、“两府”,协调处理天下政务,而以监察、执法为主要职掌,为全国最高监察、执法长官,位上卿。主管图籍秘书档案、四方文书,百官奏议经其上呈,皇帝诏命由其承转丞相下达执行,负责考课、监察、弹劾官吏,典掌刑狱,收捕、审讯有罪官吏等,或派员巡察地方,镇压事变,有时亦督兵出征。丞相缺位,常由其递补。因与皇帝关系亲近,有时权势尚在丞相之上,或尊称宰相。属官有两丞,一名御史丞,领御史三十员留御史府,受理百官事务; 一名御史中丞,领侍御史十五员入侍宫中兰台,掌文书档案,收纳公卿奏事,监察百官,外督诸部刺史。武帝以后,章奏诏命之出纳转归尚书、中书,监察、弹劾之职权实移御史中丞,御史大夫职权逐渐旁落。咸帝绥和元年(前8)改名大司空,列位三公,号称宰相,备位而已。哀帝建平二年(前5)复旧,元寿二年(前1)复改大司空。东汉称司空,参议朝政,职掌土木工程,不复领御史、掌监察。东汉末曹操罢三公,曾复置。三国吴置左、右御史大夫。魏晋南北朝不置,唯十六国汉、西秦、大夏等国置,位次丞相,名同汉制,实权仍归尚书。隋、唐五代为御史台长官,专掌监察弹劾百官,地位虽隆,职同前朝御史中丞,非如秦、汉副宰相之职。隋从四品,唐初从三品,武宗会昌二年(842)升正三品。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名大司宪,咸亨元年(670)复旧; 武则天光宅元年(684)改置左、右肃政大夫,中宗神龙元年(705)改名左、右御史大夫,玄宗先天(712—713)中复并为一员。中唐至五代,多为外官所带宪衔,正职常缺。北宋前期正员存而不除,多作从二品加官,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罢检校加官,正员仍存,未尝除授。辽朝置为南面朝官,任用契丹贵族。西夏任用党项贵族,职位崇高,在皇帝左右谏诤参谋,后期常出任金国使臣。金朝亦置,皆为御史台长官。掌纠察朝仪、弹劾百官、审核官府公事、复查刑狱案件。金初正三品,世宗大定十二年(1172)升从二品。元朝置一至二员,世祖至元五年(1268)定为从二品,二十一年升从一品。江南、陕西诸道行御史台亦置,品秩同内台。元末朱元璋吴元年(1367),置左、右御史大夫为御史台长官,职任清要,从一品; 明洪武十三年(1380)随台罢。后设都察院,以左、右都御史为长官。惠帝建文二年(1400)改都察院为御史府,复置御史大夫为长官,成祖复改御史府为都察院,御史大夫为左、右都御史。参见“御史台”。②西汉初诸侯王国自置,位次丞相,掌督察官吏。景帝中元三年(前147)省。东汉末至南北朝诸霸府所建王国或置,称帝后悉改司空。


官名,秦汉皆置,位上卿,银印青绶,掌副丞相。有两丞,俸千石。一曰中丞,在殿中兰台,掌图籍秘书,外督部刺史,内领侍御史十五人,受公卿奏事,举劾按章。成帝绥和元年更名大司空,金印紫绶,禄比丞相,置长史如中丞,官职如故。哀帝建平二年复为御史大夫、元寿二年复为大司空。御史中丞更名御史长史。侍御史有绣衣直指,出讨奸猾,治大狱,不常置。东汉无御史大夫,而仅置御史中丞。见《汉书·百官公卿表》、《后汉书·百官志》。晋以后多不置,唐朝御史台有此官,为台长官,掌纠察。明废。见《新唐书·百官三·御史台》、《通典·职官六·御史台》。

猜你喜欢

  • 白簿治礼吏

    官名。南朝齐置。太常国学属官,员八人,五品。

  • 东宫直阁

    官名。南朝齐、梁置,隶太子左、右卫率,为东宫侍从武官。北齐亦置。

  • 新官令

    官名。战国楚曾(即随)等国置。曾侯乙墓出土竹简所载有“新官令”官职名。

  • 拍试

    考试名。宋制: 武官奏补人铨试弓马并抽考律文,称拍试。合格者可赴解试。宋代选拔官员的一种考试。武官奏补人铨试弓马并抽考律文,称为拍试,考试合格后即可参加解试。

  • 太乐郎

    官名。属太乐,掌音律。《晋书· 律历志上》: 晋武帝泰始十年 (274) ,“中书监荀勖、中书令张华出御府铜竹律二十五具,部太乐郎刘秀等校试”。

  • 市舶

    见“市舶司”。

  • 主上

    古代臣下对国君或帝王的称呼。《韩非子·孤愤》: “是以国地削而私家富,主上卑而大臣重。”《史记·吴王濞列传》: “今主上虽急,固有死耳。”臣下对国君或皇帝的称呼。《韩非子·孤愤》:“是以国地削而私家富

  • 公府记室曹

    公府诸曹之一。东汉公府置记室令史,掌章表书记文檄。三国时单称记室。东晋初,晋元帝镇东丞相府始置记室参军,南朝宋以后以记室为公府诸曹之一。《宋书·百官志上》说:“今诸曹则有录事、记室……右户、墨曹,凡十

  • 仓督

    官名。北齐为郡、镇属官。隋朝州置。唐朝都督府、三都、州、县皆置一至二员,掌仓储出纳。

  • 前锋统领

    官名。清朝前锋营之长官。顺治元年(1644) 称为“噶布什贤噶喇依昂邦”,十七年定汉名为前锋统领。左、右翼各一员,正二品。分掌左、右翼前锋之政令,统辖所部备警跸寄卫。官名。清代有前锋营,其长官称前锋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