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厩令
官名。北魏置。管理宫廷用马。《魏书·阉官·苻承祖传》:“自御厩令迁中部给事中、散骑常侍、辅国将军。”
官名。北魏置。管理宫廷用马。《魏书·阉官·苻承祖传》:“自御厩令迁中部给事中、散骑常侍、辅国将军。”
宫廷作坊名。清置,属内务府广储司。掌熟洗皮张并制作镫、宝盖、缨络等物。设司匠、领催六人,各种匠役一百七十七人。
唐、五代职事官值班制度。尚书省官每一日一人宿直,尚书都省设值班记录依次传递; 内外官上班视事,下班而退,有事则直。五代后梁逐日当中书舍人及吏、兵部知印郎官、少府监及篆印文兼书写告身人吏等,轮次于中书侧
官名。北周置。《隋书·和洪传》:“ (洪) 复从帝平齐,进位上仪同,赐爵北平侯,邑八百户,拜左勋曹下大夫”。正四命。
官名。唐代都督府、州、西都、东都等都置文学一人,掌以五经授诸生。其品位自正八品下至从八品下不等。见《新唐书·百官四下》。学官名。唐大历十四年(公元779年)十二月敕诸州经学博士改为文学,品秩同参军,位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为六部书之一,前期为燕、豫二王府属官,员额各一人,衔前分别冠“燕第”、“豫第”二字,官阶为职同总制。后期为六爵属官,员额一人。参见“六部书”。
官署名。北宋前期三司置,掌汴河、广济、蔡河漕运、桥梁、折斛、三税等事务。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改于户部置,隶度支郎中。
官署名。简称浙江司。① 明清户部诸司之一。掌理浙江省钱粮收支数目。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改浙江部置,设郎中、员外郎、主事等官。分置民科、度支科、金科、仓科等四科治事。兼理在京羽林右等七卫及神机营之
官吏泛称。《左传·襄公十四年》:“天生民而立之君,使司牧之。”以牧羊喻治民,故称。
官名,金朝置,从八品,掌都堂之礼及官员参谢之仪。见《金史·百官一》。
官署名。明成祖上林苑监属署之一。永乐五年(1407)置,设典署一人,正七品,署丞一人,正八品,录事一人,正九品。掌苑地内饲育鹅、鸭、鸡之事。嘉靖(1522—1566)时革典署。参见“上林苑监”。官署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