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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书

亦作录疏。清朝指对“红本”之钞录。定制,六科每日到内阁领出红本,除钞发有关衙门执行外,另做摘录二份,“通本”钞贴黄,“部本”摘重点,均按月汇钞于册。一份送内阁备修史,称“史书”,一份存科备编纂,称“录书”。录书原存放于午门外两庑,清末民初时损毁而不知下落。史书现保存于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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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官制用语。本官以外又任他官者。唐朝以一职事又任另一职事者谓兼官,以职事官品低散位一阶者亦为兼官,高宗咸亨二年(671)改为守。宋朝又称“宪衔”,为加官,武臣及宗室许带御史大夫、侍御史、殿中侍御史、监察

  • 左大司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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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阴阳管勾

    官名。元置,属司天监,员额一人。

  • 上县

    县的等级之一。北魏始分县为大、中、小三级,北齐改称上、中、下,每级中又分上、中、下,共为九等。隋初除京县外,依北齐之制,分县为九等,开皇十九年(公元599年)起,惟分上、中、下三等。唐制以六千户以上为

  • 厩牧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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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襄阳营田提举司

    官署名。元朝置。秩从五品,隶会福总管府,掌大护国仁王寺田产。初为襄阳等处水陆地土人户提领所,成宗大德元年(1297)改为提举司。置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

  • 卷烟统税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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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治书御史

    即“治书侍御史”。

  • 贵嫔

    内官名。三国魏文帝置,位次皇后。晋武帝列为三夫人之一。十六国前赵分为左右,后赵位视列侯。南朝宋、齐均列入三夫人。梁亦置,制不详; 陈则同晋制。北魏亦置。皇帝的妾,也是宫中女官,三国魏文帝始置,位次皇后

  • 官契

    官府书契。《周礼·天官 ·宰夫》: “五曰府,掌官契,以治藏。”孙诒让《正义》: “官契,即小宰八成之书契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