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北宋徽宗崇宁元年(1102)置,掌制造器甲之事,设提举官。
官名。唐置,属太子内坊,主仪式。员额四人,正九品下。
实业部直属机构。国民党政府设置,依照民国二十一年(公元1932年)七月六日公布的《棉业试验场组织条例》规定,掌理关于种类改良试验,栽培管理,病虫害防治,气候测验及土壤肥料,棉业推广及指挥事项。设场长一
官名。(1) 对春、夏、秋、冬官而言。贾公彦《周礼正义疏》:“春官为木正,夏官为火正,秋官为金正,冬官为水正,中官为土正,高辛氏因之”。唐朝以来,司天官有中官,设正一人,与春、夏、秋、冬诸官正掌习四时
官名。北齐置,见“东市署令丞”。
官名。明朝诸王府审理所均置,一人,正七品,佐审理正掌推按刑狱之事。嘉靖四十四年(1565)革。
官名。明、清太医院之长官。掌考察院属各科医务官员之业务才能,并率御医、吏目、医士等为帝后、王公大臣等治疗疾病。朱元璋吴元年(1367)设。洪武十四年(1381)改称院令,二十二年复旧称。正五品。清顺治
见“提举茶盐官”。官署名。宋置,掌摘山煮海之利,以佐国用;视其岁额丰损以诏赏罚。凡给之不如期,卖之不如式,与州县不加恤者,皆劾以闻。其官称提举,本以给卖钞引,通商阜财,时至所部州县巡察,禁止私贩,按劾
官名,东汉灵帝改平准为中准,以宦官任中准使,掌平物价,贱时买进,贵时卖出。见《文献通考·职官十·平准署》。
官名。北魏置,集书省属官。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从六品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