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董
北洋政府市自治制中普通市市长的佐助人员。参见“市自治制”。
北洋政府市自治制中普通市市长的佐助人员。参见“市自治制”。
官名。即太子家令寺丞。
女官名。宋徽宗政和三年 (1113),改尚书内省官制置,职掌仿户部。
官名。北魏始置,为太仆副贰,位在丞上,四品上。北齐置为太仆寺次官,员一人,四品上。历朝沿置。隋、唐、五代员二人,协助太仆卿管理车舆厩牧,审计籍帐,通判本寺事务。隋初正四品上,炀帝改从四品,唐从四品上。
翰林院、翰林学士院官员的统称。唐、宋有翰林待诏、翰林供奉、翰林学士及茶、酒翰林等,辽、金、元有翰林学士等,明、清有翰林学士、侍读学士、侍讲学士,侍读、侍讲、修撰、编修、检讨、庶吉士等。详见各条。官名。
官名。即度支员外郎,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度支员外郎。
官名。主司巫术祝祷之官。《庄子·外篇·天运》: “尸祝齐戒以将之。”成玄英疏: “巫师也。”
官名。北魏始置,为廷尉卿次官。孝文帝太和十七年 (493)定为三品上,二十三年改四品上。北齐初沿置,后设大理寺,遂改置“大理少卿”。
军阶名。清末新陆军中等官阶之一。光绪三十年(1904)定新陆军官员等级,分三等九级,始置。为中等第三级,任管带官、参军官等,秩视都司,阶正四品。宣统元年(1909)修订,军官冠以某队(步队、马队)、军
泛指牧师苑官吏,即牧师苑官。《汉书·地理志下·辽东郡》:“襄平,有牧师官。”参看“牧师苑官”条。
官名。清朝刑部所属江苏清吏司长官。简称江苏司郎中。雍正十二年 (1734)设。满、汉各一人,正五品。掌司事。光绪三十二年(1906),刑部改为法部,遂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