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会议
市行政辅助组织。国民党政府设置,其作用在于沟通市政府各处局或科之间的意见,而谋行政意志的统一。由市长、参事、各局局长或各科科长组成,并得由参议员互选代表三至五人出席市政会议,院属市的秘书长、省属市的秘书亦应列席。其职权为议决下列各事项:一、秘书处及各局或各科办事细则事项,二、市单行规则事项,三、市预算决算事项,四、整理市财政收入及募集市公债事项,五、经营市公产及公营业事项;六、市政府各处局或科职权争议事项,七、市长交议事项,八、其他重要事项。市政会议每月至少开会一次,由市长召集,并兼任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