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唐贞元初置于集贤院,掌经籍编录之事。
官名。清朝内务府奉宸苑之属官。佐苑丞掌各园庭看守值宿、陈设器皿之事。初名“副催总”、“副总领”。乾隆二十四年(1759)改是称。额设十七人,二人食九品俸,余七、八、九品不等。
官署名。五代后唐明宗长兴元年(930)分飞龙院为左、右,以小马坊为之,掌马牧之事。
即“警巡院”。
官名。 吐蕃副相, 曰论茞扈莽, 置一人, 与大相、都护、内大相、内副相、小相、整事大相、副整事、小整事共任国事。
官名。魏晋南北朝与骑兵郎互称,为尚书省骑兵曹长官。参见“骑兵郎”。
见“提督学道”。官名。清置,每省一人,掌本省学校政令,考查师生勤惰及升降等。见《清史稿·职官三·提督学政》。
官名。辽朝置。南面官,南枢密院官员,在都承旨下。
官署名。见“翰林兼国史院”。
即“东北面行军都统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