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魏对归附其政权者的一种待遇。归附人的名望及所立功勋较小者,初来时享受此待遇,以后再酌情安排官职。
外出求官;做官。《史记·司马相如列传》:“长卿久宦游不遂。”
①官名。隋炀帝大业三年(607) 置,员五十人,正八品,隶谒者台,据事大小出使。②唐朝置为正八品下文散官。金朝改为从八品上。元朝再改从七品,敕授。明朝从七品,升授。文散官名。唐始置,秩正八品下。宋初沿
官名。金代于中都置大兴府尹,而五京不单置尹,而于五京各置留守司,上京、东京、北京、西京、南京留守分别带会宁府、辽阳府、大定府、大同府、开封府尹兼本路兵马都总管,属官同大兴府,又有司狱官。参见“大兴府尹
官名。东汉始置,掌监屯骑校尉、越骑校尉、步兵校尉、长水校尉、射声校尉所领北军五营,秩六百石。秩虽轻而职重,实为京师常备禁卫军长官,得自辟僚属。三国魏、西晋增设禁军兵力,置地位更高的中领军统辖,北军五营
① “殿中尚书”、“副中郎”简名。②南朝陈王国官名,九品。③辽朝殿中司属官。属南面朝官。官名。辽置,为殿中司的主官。见“殿中司”。
武官名。北齐设置,属领左右府,其秩分别为从四品上与从五品上,掌宿卫侍从。
参见“钦差大臣”。
官名。即户部勾当公事,南宋避高宗赵构名讳改称。参见“户部勾当公事”。
官名。北宋前期置为刑部长官,以御史知杂以上或朝官充任。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复以刑部尚书为刑部长官,遂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