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民曹
官署名。①尚书省诸曹之一。三国魏改民曹置,设尚书为长官。掌修缮功作、盐池园苑等土木工程。西晋初改驾部,旋复故。东晋、南朝沿置。属尚书省。梁、陈、北魏兼掌户籍。宋、齐领左民、驾部二曹,梁、陈增起部、屯田曹。余不详。北魏初亦置,后改置度支曹。②尚书省诸郎曹之一。两晋、南朝皆置。设郎(郎中),属左民尚书。北魏亦属,初属左民尚书,孝文帝太和(477—499)改制后,属度支尚书。北齐省。
官署名,三国魏改民曹为左民曹和右民曹,设尚书为长官,掌修缮、盐池、园苑等土木工程。东晋省右民曹,只留左民曹;宋齐梁陈皆沿置。梁陈北魏兼掌户籍。北齐左民曹属度支尚书,掌全国计帐、户籍等事。《隋书》避唐朝“民”字讳,改“民”作“户”。见《晋书·职官志》、《宋书·百官志》、《南齐书·百官志》、《隋书·百官志上·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