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警部机务所
官署名。清末巡警部所属之机构。光绪三十一年(1905)设。掌开用印信、收发文件、接洽电话、值日值宿、递送折件等事。置七品小京官四人。三十二年,并入民政部。
官署名。清末巡警部所属之机构。光绪三十一年(1905)设。掌开用印信、收发文件、接洽电话、值日值宿、递送折件等事。置七品小京官四人。三十二年,并入民政部。
汉朝官制术语。凡官吏治绩最优者即称尤异,多升迁更高级职务。如昭帝时赵广汉为阳翟令,以治行尤异,遂迁京辅都尉,守京兆尹。汉朝考察官吏的科目之一。“尤异”指在考察中被推举为政绩最好的官,此类官多被提职。《
官名。参见“左宗人”。
官名。三国魏明帝太和(227—233)中置著作郎,因隶于中书省,故有此称。西晋武帝元康二年(292)著作郎改隶秘书省,此称废。职掌参见“著作郎”。官名,即著作郎,因其属中书省,故称中书著作郎。三国魏明
太宰兼录尚书事的简称。《晋书·慕容载记》:“(慕容恪等言)猥以轻才,窃位宰录。”
官名。清朝二等出使大臣之属官。初制正四品,后改从四品。佐出使大臣办理交涉事务。参见“参赞”。
官名。见“四帐都详稳司”。
官署名。南朝梁置南、北署,各有令、丞。北齐卫尉寺置,掌甲兵及吉凶仪仗,有令; 又别有修故局丞,掌领匠修故甲等事。隋朝沿置,有令二员、丞二员。唐朝卫尉寺置,玄宗开元二十五年(737)东都亦置,掌藏兵械,
官名。即金部郎中,唐玄宗天宝十一载(752) 改,肃宗至德二载 (752) 复名金部郎中。
见“通译官”。
官署名。清朝内务府武备院之办事机构。康熙三十七年 (1698) 分鞍库设。掌供奉宫用鞍辔、皮张、雨缨、条带诸事。下设熟皮作。置五品员外郎二人,六品库掌二人,委署六品库掌一人,各种匠役二百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