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边镇守使
官名。北洋政府于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八月置川边镇抚使,以四川都督兼任,次年六月改为川边经略使,旋加兼领川边都督事;民国三年(公元1914年)一月裁川边经略使兼领都督事,改设川边镇守使,受四川都督节制。川边镇守使相当于省区行政长官兼民政长。民国五年(公元1916年)一月设川边道尹,隶属于川边镇守使。川边特别区财政厅隶属于财政部,厅长初由镇守使兼任,设川边道以后,改由道员兼任。
官名。北洋政府于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八月置川边镇抚使,以四川都督兼任,次年六月改为川边经略使,旋加兼领川边都督事;民国三年(公元1914年)一月裁川边经略使兼领都督事,改设川边镇守使,受四川都督节制。川边镇守使相当于省区行政长官兼民政长。民国五年(公元1916年)一月设川边道尹,隶属于川边镇守使。川边特别区财政厅隶属于财政部,厅长初由镇守使兼任,设川边道以后,改由道员兼任。
官名。将军名号。南朝梁置,为八镇将军之一。武帝天监七年(508) 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二十二班,止授予在京师任职之官。普通六年(525)改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三十二班。陈沿置,拟二品,比秩中二千石。武官
官名。掌造作宫廷衣物。北魏置。见《魏书·京兆王传》。
周制,诸侯朝见天子时,天子在王畿之内赐其封邑,以供其膳宿和斋戒沐浴之用,故称汤沐邑。汉朝皇帝、皇后、公主以及诸侯王、列侯收取赋税以供其私人奉养的封邑,亦称汤沐邑。《汉书·高帝纪》颜师古注: “凡言汤沐
官名。唐玄宗开元元年 (713)改京兆府长史置,为西都(长安)所在地方实际行政长官,一人,从三品,通判府州事,牧缺则行其事,掌考核官吏、教化百姓、荐贤举能、劝课农桑等; 每岁一巡属县,阅丁口、观风俗、
官名。元置,见“怯薜”。
将官名,金朝置。为军中主将或主帅,掌领兵征伐。武定总管,为金国海陵王侵宋时的三十二总管之一。见《金史·百官一》。
①明朝国子监及地方学宫所设之诸生居住房舍,以千字文编号,故有此称。②明清科举中乡试、会试于贡院举行,入闱士子各居一席舍答卷,所用席舍称号房。光绪(1875—1908)末叶废科举,此制遂不用。
官名。明太祖洪武二十二年(1389)于殿庭仪礼司置,二人,正九品。详见“殿庭仪礼司左司丞”。
官署名。清朝后期在行盐省份所设之机构。派委大员经理,以督率销售食盐事。官署名。清朝后期,在有定额盐数的省设立督销局,掌管食盐的运输和销售。辛亥革命后,改设榷运使,职掌与前同。
监狱名。梁置,《梁书·武帝纪》:“天监五年(公元506年)夏四月甲寅,初立诏狱。诏建康县置三官,与廷尉三官分掌狱事,号建康为南狱,廷尉为北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