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官
即下属官员、部下、属下。《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奉常)属官有太乐、太祝、太宰、太史、太卜、太医六令丞。”“(卫尉)属官有公车司马、卫士、旅贲三令丞。”“(太仆)属官有大厩、未央、家马三令,各五丞一尉。”
即下属官员、部下、属下。《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奉常)属官有太乐、太祝、太宰、太史、太卜、太医六令丞。”“(卫尉)属官有公车司马、卫士、旅贲三令丞。”“(太仆)属官有大厩、未央、家马三令,各五丞一尉。”
监狱名,汉置,掌监禁犯人。《汉书·刘辅传》:“上乃徙系辅共工狱,減死罪一等,论为鬼薪。”注:“师古曰:少府之属官也。”诏狱名。西汉少府所属有考功室,武帝太初元年(公元前104年)更名共工,亦有诏狱,主
满语官名。汉译为“散骑郎”。清朝王公府属武职官员。
官署名。尚书省诸郎曹之一。西晋置左、右、南、北主客曹,各设郎 (郎中)。初属客曹尚书,后不详。东晋省并主客曹。北魏复置,或说属仪曹尚书。北齐省。
命妇封号。始见于晋。隋、唐用以封皇太子之女,视从一品。宋沿唐制。明、清用以封亲王之女。封号。晋朝公主封郡者称郡主。见《世说新语·贤媛》及注。唐代太子女为郡主,从一品。见《新唐书·百官一·吏部·司封郎中
国立学校名。南朝宋明帝泰始六年(470),以国学废,“立总明观,征学士以充之。置东观祭酒、访举各一人,举士二十人,分为儒、道、文、史、阴阳五部学,言阴阳者遂无其人。”(《南史·宋本纪下》)南齐沿置,隶
官名。清末巡警部警法司长官。光绪三十一年(1905)设,一人,正五品。掌司事。三十二年,警法司撤归民政部,遂废。
官署名。北宋初年置,下分三库。真宗景德元年(1004),并为一库。掌收储铁、木、铅、锡、羽翎等材料,以供作坊之用。设监官,以京朝官、内侍充任。初隶三司提举司,神宗熙宁 (1068—1077) 中改隶军
官名。掌巫筮、预言吉凶、禳祷以除疾病。殷朝置。《甲骨文合集》第五六四七片: “壬辰卜,亘贞,㞢册, 巫乎 (呼) 取口。”周、 秦、 汉朝沿置。参见“男巫”、“女巫”。官名。本为原始社会
官名。北魏置。多简称为外都大官,并与中都坐大官、内都坐大官合称为三都大官。掌刑狱、听理民诉讼。属官有外都下大夫、外都曹令及内廷派驻的外都曹奏事中散等。任此职者多为宗室诸王、外戚及胡汉重臣,权势很大。吊
见“御仗五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