寺主
僧官名。各佛教寺院皆置,主持寺务。与上坐、都维那合称寺院三纲。东汉时白马寺以知事主寺务,东晋以后始称寺主。北魏僧令曾为嵩高闲居寺主。宋朝徽宗政和三年 (1113) 禁僧、尼称寺主、院主、庵主等,后遂以住持主持寺务。
僧官名。各佛教寺院皆置,主持寺务。与上坐、都维那合称寺院三纲。东汉时白马寺以知事主寺务,东晋以后始称寺主。北魏僧令曾为嵩高闲居寺主。宋朝徽宗政和三年 (1113) 禁僧、尼称寺主、院主、庵主等,后遂以住持主持寺务。
清末责任内阁的内部机构。掌起草制、诏、诰、敕、徽号、庙号、贺表、贺本,管理藩封勋级事宜。以正副局长为主管,下设佥事、艺师、艺士、录事等,分理各项事务。
官名。清朝沿用明朝官制,在布政使官署中设照磨官一人,掌管照刷卷宗,为从八品。见《历代职官简释·布政使司照磨》、参看《明史·职官四·承宣布政使司》。官名。元代行中书省所属有照磨所照磨一人,秩正八品;检校
同“修闾氏”,见“修闾氏”条。
官名。战国秦置。主管财政收支的官吏。官府、范囿等机构及县尉等官员僚属均设。有“官计”、“苑计”、“尉计”等名称,总称为“计”。《睡虎地秦墓竹简·效律》:“计用律不审而嬴不备,以效嬴、不备之律赀之,而勿
官署名。清末学部兼辖机构。光绪三十二年(1906),改学务处编书局设。掌研究、编纂各种课本。置局长一人,局员若干。附设研究所。清末学部所属机构。专司编纂各种课本。局长由学部奏派,局员由局长聘任。局中附
官名。北宋太宗太平兴国七年 (982)译经院建成,中设润文堂,以大臣为译经润文官,润色所译经文。真宗天禧五年 (1021),以宰相为译经润文使。仁宗天圣三年 (1025),又以宰相充任。后皆由宰相兼领
西周时驻屯京师的宿卫军,共六师。西周金文作“西六自”或“六自”,见《禹鼎》、《蠡尊》等。因西周的镐京在西土,故称西六师。
官署名。辽朝北面官,掌马官衙。设飞龙使、副使等职。官署名,负责养马。其长官为飞龙使。见《辽史·百官志二》,参看“飞龙使”条。
官名。即太卜丞。
指诸侯。《尚书·商书·说命中》: “树后王君公,承以大夫师长。”孔颖达疏: “君公谓诸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