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黄案
官署名。宋朝大理寺左断刑所属机构。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置,掌断讫命官指挥。
官署名。宋朝大理寺左断刑所属机构。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置,掌断讫命官指挥。
官名。城局 (贼曹) 长官。北魏公府、将军府置,从六品上至从八品上。北齐公府、将军府、州府置,从六品上至从七品上。隋朝亲王、大将军、柱国等府置,正七品上至视正九品上,炀帝大业三年 (607) 改城局书
官署名。金宣宗贞祐五年(1217)置。主管仓、场出纳公平及不使亏败。设使、副使领司事,秩从五品、从六品。初由吏部辟举,后由尚书省拟。下设监支纳官十六员,秩八品,以年六十以下廉于人充任。官署名。金置,掌
1、新定考察官吏的科条。《三国志·魏书·何夔传》:“太祖始制新科下州郡,又收租税绵绢。”2、新设立的考试科目。《宋史·选举志》:“又立新科。”3、科举考试,在本年度考上的称“新科”,如新科状元、新科进
官名。即左司过、右司过。掌纠君王过失。战国赵国设左右司过。《史记·赵世家》:“武灵王年少,未能听政,博闻师三人,左右司过三人。”参见“司过”。官名合称,即左司过和右司过的合称。掌纠正国君的过错。战国时
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乃月选班秩之一。凡外官缺出,依例坐补原缺。外官病痊起用,终养事毕开复者及霉烂仓谷、亏空钱粮全完开复者,亲老告近改选者,俱坐补原选之缺。其原缺系月选之缺,在部候补;原系调之缺,赴该省
官名。春秋晋置。下军之统帅。晋国军制分上、中、下三军,皆设将、佐。
魏晋南北朝任用官员的制度,其时门阀强盛,中央与地方的官员多由州郡中正所推荐的人员中选任,而中正品评人物分为九等,故称九品官人法,参见“九品中正制”。
即“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大臣”。
官名。魏晋南北朝为尚书祠部曹长官通称,亦称祠部郎中,资深勤能者可转侍郎。多以明礼通儒充任。魏、晋、宋六品,梁五班,陈四品、六百石,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郎中为五品上,郎从五品中,二十三年皆称
爵名。三国魏置,封公之庶子。爵名,三国魏文帝置,用以封公之庶子。《三国志·魏书·文帝纪》黄初三年三月,“初制封王之庶子为乡公,嗣王之庶子为亭侯,公之庶子为亭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