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黄案
官署名。宋朝大理寺左断刑所属机构。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置,掌断讫命官指挥。
官署名。宋朝大理寺左断刑所属机构。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置,掌断讫命官指挥。
官名。北魏置。掌传达皇帝诏命,及宣召大臣。地位不高。
官名。唐朝北衙禁军右羽林军统兵次官,高宗龙朔二年(662)置,员二人,从三品。德宗贞元三年(787)增一员。辽朝亦置,为加官。
太平天国所设事务性典官衙之一,司驿站文书的传递。
宫内乐人,西汉置,属黄门署。《汉书·东方朔传》:“时有幸倡郭舍人,滑稽不穷,常侍左右。”注:“师古曰:幸倡,倡优之见幸遇者也。”《汉书·艺文志·歌诗》:“黄门倡车忠等歌诗十五篇。”
官名。南诏官,与弥勤、勤齐掌赋税。
官署合称。明洪武六年 (1373) 于礼部下置总部、祠部、膳部、主客四部,称礼部四属部。属部分设郎中、员外郎各一人,主事各三人。十三年改每属部主事各一人。二十二年改总部为仪部。二十九年,改四属部为仪制
郡分职诸曹之一。《后汉书·百官志》记公府决曹主罪法事。汉代郡亦置决曹,有掾与史。决曹掾见《后汉书·郭躬传》,决曹史见《汉书·路温舒传》。其下有书佐,见《汉书·萧育传》。魏晋后郡掌治狱之曹,或称法曹或称
官名。唐玄宗开元二十六年(738)由翰林供奉改名,选任有文学才能的朝臣,置于学士院,入直内廷,以备随时宣召,撰拟文字。初为文学侍臣,后渐成定制,凡任免将相、册立太子、号令征伐、宣布大赦等机要内命,皆由
官名。辽朝设,为东京宰相府官员,在右相下。
见“城门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