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录官
官名。金朝置。为奉朝廷派遣,理问刑狱、审查诉讼案牍和纠察官员等。设于世宗大定 (1161—1189)间。
官名。金代临时派遣,其职掌是与监察御史分诣诸州考核官吏。天眷三年(公元1140年)温都思忠曾任此职,廉问诸路,得廉吏杜遵晦以下一百二十四人,贪吏张轸以下二十一人。
官名。金朝置。为奉朝廷派遣,理问刑狱、审查诉讼案牍和纠察官员等。设于世宗大定 (1161—1189)间。
官名。金代临时派遣,其职掌是与监察御史分诣诸州考核官吏。天眷三年(公元1140年)温都思忠曾任此职,廉问诸路,得廉吏杜遵晦以下一百二十四人,贪吏张轸以下二十一人。
官名。晋朝王国置。南朝宋、梁,北朝齐皆置。梁由王国自选补。
官名。元置,为详定使司的主官。见“详定使司”。
官署名。西夏置。语音“每底渠啰”。次等司。
内命妇位号。南朝齐以良娣、保林、才人合称太子三内职,为太子之妾。良娣比开国侯,保林比五等侯,才人比驸马都尉。
官署名。清末地方审判机构之一。光绪三十三年(1907)后始设于京师、东三省,宣统二年(1910)各省渐设。省城、商埠、府、州、县均设。掌较小民刑案件的一审。置推事一至二人,并录事等。附看守所一处。官署
官名。清朝长江舰队长官。宣统元年(1909)置。一人,从二品,海军协都统充。掌督率该舰队。
见“议政王大臣会议”。
官署名。北齐、隋初隶太常寺,掌供祭祀典礼用服饰衣冠。设令、丞。炀帝大业 (605—617)中罢。
官名。北洋政府时期,袁世凯任总统时设于总统府,掌承差遣办事。
官署名。清末置,掌监督陆军部所属军队、学堂、局、厂等处所用军费确数,实行会计检察并复核各项预算、决算。主官有计长一人,司内分设综察、核销两科,有科长、科员、录事等员;另有处副官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