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军中小吏。汉朝制度,兵士五人一户灶,置一伯,又称火伯,为一灶之主。2、五百的别称。《后汉书·宦者列传》:“节弟破石为越骑校尉,越骑营五百妻有美色,破石从求之,五百不敢违,妻执意不肯行,遂自杀。”注
学官名。东汉时郡国学校分科置掾,《隶释》一四《蜀学师宋恩等题名碑》有尚书掾三人,掌授《尚书》。
官名。五代始置,为侍卫亲军马军统兵官之一,位都指挥使下、都虞候上。宋朝沿置,为三衙军职之一,侍卫亲军马军司副长官。一员,徽宗政和四年 (1114) 定品序在正任观察使之上,正五品。武官名。见“侍卫亲军
官名。东魏高欢初起兵时,身边蓄养精于术数、风角之人,以备谘询,称馆客,非正式官职。北齐后主时置为官,召颜之推等文士为之,在京撰著。武平三年(572)立文林馆后,改称待诏文林馆。见《北齐书·文苑传》。
官名。北魏置。《魏书·辛绍先传》: “(绍先)自中书博士,转神部令。”一说即祠部令之别称。职掌参见“祠部”。
海关征税部海班、海事部运输科与巡船班的洋员,地位在管驾正、管驾副之上。见“征税部”、“海事部”。
官爵名禄;同官牒。宋陆游《将之荣州取道青城》:“自笑年年随宦牒,不如处处说闲行。”
官署名。元朝隶武备寺,掌制造兵器,分设于大同、平阳、保定、真定、上都、辽河、蔚州、宣德、东平、大宁等路,按所统工匠人数定秩,从五品、正从六品不等。置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
官名。清乾隆二十四年(公元1759年)置,综理喀什噶尔(今喀什市)、英吉沙尔(今英吉沙县)、叶尔羌等八个回城事务。各城事务有总管参领、防御、骁骑校等分掌。参赞大臣官署的内部组织有印房、回务处及粮饷局,
官名。西魏、北周春官府外史下大夫著作上士佐官,员四人,正二命。官名。周置,与著作上士共掌缀国录。参看“著作上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