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任职公务员铨叙委托审查委员会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直属于省政府。民国二十五年(公元1936年)二月二十一日考试院公布《各省委任职公务员铨叙委托审查办法》,规定“铨叙部在各省铨叙分机关未成立前,得将委任职公务员之任用,考绩及登记事宜委托各省政府组织铨叙委托审查委员会依本办法办理之。”该会设委员七至九人,省政府主席为当然委员,并为委员会的主席。该会得酌用科员、办事员分股办事,其人选就省政府或各厅职员中调充,不另支薪。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直属于省政府。民国二十五年(公元1936年)二月二十一日考试院公布《各省委任职公务员铨叙委托审查办法》,规定“铨叙部在各省铨叙分机关未成立前,得将委任职公务员之任用,考绩及登记事宜委托各省政府组织铨叙委托审查委员会依本办法办理之。”该会设委员七至九人,省政府主席为当然委员,并为委员会的主席。该会得酌用科员、办事员分股办事,其人选就省政府或各厅职员中调充,不另支薪。
唐、宋贡举科目名。三史即《史记》、《汉书》、《后汉书》。考其墨义、义理、句读。宋神宗时罢。
官名。北宋哲宗绍圣四年(1097)置,以使臣充任。参见“都监”。
①清朝矿厂役丁之头目。掌管采矿冶铸之丁役。向有司领票开矿鼓铸、定期依成交纳税金。②清朝户部宝泉局、工部宝源局所属各厂之工头。每厂约设二人,召募殷实人家子弟充任。掌管各厂铸钱事务,并司查极不安分守法者。
见“大司农司”。
文书名。清朝内阁撰文中书所起草的诏书定稿。系用折纸誊写,并在折面上书“诏式”二字,以便进呈皇帝审定。
官名。见“司则”。
蒙古官名。又译作“扯儿必”,意为宰相,成吉思汗建国初置,后专指“内八府宰相”,参见该条。
科举制科之一。唐代设置,属于文类科目。上元二年(公元675年)诏举,崔融及第。
选拔官吏的一种制度。又称贡士。魏晋南北朝以前,由地方州郡向朝廷选送人才。唐宋以后,则以科举诸科考试统称为贡举。(1)西周春秋时诸侯有贡士于天子之制,又有乡举里选之制。至汉代泛称官吏向君主荐举人员为贡举
官名。清末资政院副长官。宣统二年(1910)置。初为二人,三年改为一人,由三品以上大员内特简。掌佐理全院事务,会议时为副议长。总裁有事故时,代理其职权。官名。清末置,为资政院的副长官。见“资政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