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吧>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奉义校司

奉义校司

官名。东汉献帝建安(196—220)初孙策置,孙权曾行之。见《三国志·吴主传》。

猜你喜欢

  • 州军府右户参军

    官名。此职惟南齐设置,见《南齐书·百官志》。

  • 银牌

    见“牌符”。

  • 武器丞

    官名。唐朝卫尉寺武器署次官,置二员,正九品下。宋初存其名而罕除授。金朝殿前都点检司武器署置,位提点、令下,从七品。

  • 良酝署署丞

    官名。见“良酝丞”。

  • 宪部员外郎

    官名。明朝刑部所属宪部之副。洪武二十二年(1389)改刑部总部为宪部,原总部员外郎遂改宪部员外郎,二人,从五品。二十三年,改刑部四属部为十二部,罢宪部,改置十二部员外郎各一人。

  • 布宪下大夫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秋官府布宪司次官,佐布宪中大夫掌本司事务。北周武帝建德二年(573),省六府诸司中大夫,遂成为布宪司长官。宣帝即位,复置六府诸司中大夫后,仍为次官。正四命。隋

  • 西绫锦副使

    官名。宋初置,属东班诸司使,多不领本职,仅为武臣及医官迁转之阶。真宗咸平元年(998),定为同七品。神宗元丰(1078—1085) 改制,改从七品。徽宗政和二年 (1112)重定武臣及医官阶官名,改医

  • 盐务稽核所

    官署名。民国二年置,属盐务署。根据善后借款条约,置中国总办一员、外国人会办一员,掌发给放盐准单及汇编盐税报告表册等事。并在各井盐地设立分所,置中国经理、外国洋协理各一人,共同担负征收存储盐务收入的责任

  • 议叙

    清朝吏部之奖叙制度。凡官员考核成绩优良或有功绩者,奉旨交部议叙,以资奖励。议叙之法,分为纪录、加级两种。由保举而授任之官亦称议叙,如议叙知县等即是。清制,官吏有功交吏部核议,以定功赏的等级,称为议叙。

  • 延康殿学士

    官名。宋徽宗政和四年(1114),政端明殿学士置,正三品。南宋高宗建炎二年(1128)复旧名。官名。见端明殿学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