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尹
官名。唐置,为三都府尹之一,见“三都府尹”。
官名。唐置,为三都府尹之一,见“三都府尹”。
官名。西晋置。《晋书·刘聪载记》:“(聪) 入为骁骑别部司马,累迁右部都尉,善于抚接,五部豪右无不归之,河间王颙表为赤沙中郎将。”
官署名。辽设东京、东北路、南京、乌苦敌烈、西北、东征、西征、南征等统军司,与招讨司、兵马都署司、详稳司分领兵马,置统军使、副使、都监等官。西夏监军司,亦设统军职。金设河南、山西、陕西、益都 (山东东西
北洋政府时期违反《临时约法》的各种非法议会之一。民国十四年(公元1925年)四月二十四日,临时执政段祺瑞下令,谓“法统”已成陈迹,制宪应早实现。五月一日公布《国民代表会议筹备处条例》。依此条例制定的《
官名。详“赃罚库”条。
选举制度。宋朝贡举考试名目之一。又称漕举。仁宗时,命各路转运司类试现任官员亲戚。后转运司类聚本路现任官所牒送随侍子弟和五服内亲戚,以及寓居本路士人、有官文武举人、宗女夫等,举行考试,成为制度。试法同州
①三公别称。《后汉书·杨震传》: “都讲取鱼进曰: ‘蛇鳝者,卿大夫服之象也。数三者,法三台也。’先生自此升矣。”《太平御览》卷二○六引《春秋汉含孳》: “三公在天为三台。”②官署合称。汉晋指尚书台、
官名。南宋孝宗乾道二年(1166)置,为国用司长官,以宰相兼任,总管国家财政。五年罢。宁宗嘉泰四年(1204)再置,开禧三年(1207)废。元世祖至元三年(1266)置,为制国用使司长官,以中书平章政
官署名。北洋政府于民国六年(公元1917年)八月十八日对德宣战时设置京畿警备司令维持京师治安, 民国八年(公元1919年)裁撤,改设京畿卫戍总司令。依照同年十一月十九日公布的《京畿卫戍总司令部组织令》
官名。明清道录司之官员。分掌天下道教之事。明洪武十五年 (1382) 初设,一人,从八品。康熙十三年 (1674) 定设一人,亦为从八品。依例升迁左至义,缺出由候补道官升补。
官名。金置,属翰林学士院,地位在翰林侍读学士、侍讲学士之下,从四品,不限员额。其应奉文字者,衔内带知制诰。元在翰林兼国史院与蒙古翰林院中有直学士,当为沿金制而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