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吧>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太医院

太医院

官署名。掌管宫廷医疗事务之机构。金朝始置,为宣徽院所属机构,掌医药。设提点、使、副使、判官分掌院事。下设正奉上太医、副奉上太医、长行太医、十科额五十人。别设御药院,掌进御汤药。元朝沿置,始为独立机构。且并御药院为下属机构,增制奉御药之职。世祖中统元年(1260),置宣差,提点院事。至元二十年(1283),改称尚医监,二十二年复旧称,以提点、院使、副使统领。下设同知、佥院、同佥、院判等官。辖广惠司、御药院、御药局、行御药局、御香局、大都惠民局、上都惠民局、医学提举司等机构。朱元璋吴元年(1367)亦置,设院使、院判、御医、吏目等官。院内按医术分为大方脉、小方脉、妇人、疮疡、针灸、眼、口齿、接骨、伤寒、咽喉、金镞、按摩、祝由十三科,医官、医士、医生各专一科。下设生药库。在内府与御药房相表里,在外辖府、州、县惠民药局及边关卫所医官、医士和医生。清朝设于顺治元年(1644),置院使、左、右院判各一人,掌院事。下设御医、吏目、医士、医生等百余人。乾隆五十八年(1793),置管理院务大臣一人,由满大臣内特简。初设十一科,后疹科归小方脉,咽喉、口齿并为一科,共有大方脉、小方脉、伤寒、妇人、疮疡、针灸、眼、咽喉、正骨九科。光绪(1875—1908)年间,又合并为大方脉、小方脉、外科、眼科、口齿五科。下设御药房、生药库,以及为宫廷培养医务人员的教习厅。同治六年(1867),又附设医学馆。


官署名。金始置,掌医疗。《金史·百官二·太医院》:“提点,正五品;使,从五品;副使,从六品;判官,从八品,掌诸医药,总判院事。”有正奉太医、副奉上太医、长行太医等。元代太医院,掌医事,制奉御药物,领各属医职。其官有提点、院使、判官等。见《元史·百官四·太医院》。明代太医院,掌医疗之法,分十三科:大方脉、小方脉、妇人、疮疡、针灸、眼、口齿、接骨、伤寒、咽喉、金镞、按摩、祝由;各科都有医官、医生、医士。其官有院使一人、正五品,院判二人,正六品。见《明史·职官三·太医院》。清代太医院,掌供医事。有御医十三人、吏目二十六人、医士二十人、医生三十人。御医、吏目、医士各专一科。共设九科:大方脉、小方脉、伤寒科、妇人科、疮疡科、针灸科、眼科、咽喉科、正骨科。其官有管理院事大王臣一人,特简;院使—人,左右判院各一人。见《清史稿·职官二·太医院》。

猜你喜欢

  • 牌票

    文书名。清朝使用的下行文。凡提督、巡抚行文守备、千总即用此。

  • 免官爵为兵

    官吏降罚方式之一。北魏时行施,《魏书·陆定国传》记定国于延兴五年(公元475年)坐事免官爵为兵。

  • 左右庶侍下士

    官名。北魏永熙三年(公元534年)始置勋府庶子,厢别六百人,掌宿卫。北周因其制置左右庶侍下士,正一命,属天官府左右宗伯中大夫。其职掌据《隋书·礼仪志》所载为“掌非皇帝所御门閤之禁。并服金涂甲,左执獬豸

  • 称长

    官名。唐朝左、右武卫属官,二员,掌唱警,为应跸之节。杂职掌名。唐置于左右武卫,员额二人,掌唱警,为应跸之节。

  • 五条课郡县法

    晋与南朝考课郡县的法规。晋武帝时杜预制定五条课郡县法,其内容一为正身,二为勤民,三为抚孤,四为敦本,五为修人。南朝宋齐梁陈的考课沿袭晋制,惟作某些调整,增加若干经济方面的规定, 如强调农桑,增加市赋等

  • 递送科

    清朝兵部车驾清吏司所属之办事机构。额设经承一人。

  • 宣徽南院使

    官名。唐朝后期宣徽南院置,一人,武宗会昌七年(847)宦官刘遵礼曾由北院使改任南院使。五代迄宋,改用士人,或以检校为之,或领节度及两使留后,阙,则枢密副使一人兼领,亦有兼枢密副使、签书枢密院者,其资望

  • 直殿监

    官署名。明朝宦官二十四衙门之一。洪武十七年(1384)置,设令一人,正七品,丞四人,从七品,小内使十五人。二十八年改置太监一人,正四品,左、右少监各一人,从四品,左、右监丞各一人,正五品,典簿一人,正

  • 水军督

    官名,三国时吴置,掌帅水军驻防。“晋巴东监军徐胤率水军诣建平……(陆抗令)水军督留虑、镇西将军朱琬拒胤。”见《三国志·吴·陆逊传附陆抗传》。

  • 乡士

    ①官名。《周礼》秋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主管国中及六乡的狱讼刑罚。《周礼·秋官》: “乡士,上士八人,中士十有六人,旅下士三十有二人,府六人,史十有二人,胥十有二人,徒百有二十人”,“掌国中,各掌其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