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吧>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大都督府

大都督府

官署名。大都督虽设置于三国时期,但开始是为战争而临时设置的加官,无固定府属。晋、南北朝皆不常置,府属情况不详。北齐文宣帝天保九年(558),济南王以太子监国,因立大都督府,与尚书省分理众事,开府置佐,为中枢军政机构,赵郡王高叡以侍中摄大都督府长史。唐高祖武德七年(620),改大总管府为大都督府,为地方高级军政机构。太宗贞观二年(628),去“”字,分为上、中、下都督府。睿宗太极(712)初,以并、益、荆、扬为四大都督府,玄宗开元十七年(729),又加潞州,共设五大都督府。府置都督一员,下有长史、司马,录事参军事,录事,功、仓、户、兵、法、士六曹参军事,典狱,问事,白直,市令、丞,佐、史,仓督,经学博士、助教、学生和医学博士、助教、学生等。宋承唐制,在兖州、徐州、陕州、扬州、杭州、福州设大都督府,管理地方军政,置大都督,以亲王为之。属官有长史,左右司马,录事参军、司户、司法、司士、司理、文学参军及助教。大都督、长史职掌同州牧、府尹。西夏中央所置,属次等司,设府主(令公);地方所置属下等司。元朝于文宗至顺元年(1330)改都督府置,领左右钦察卫、龙翊卫等禁军、东路蒙古军元帅府、东路蒙古军万户府、哈剌鲁万户府。设大都督三员,同知二员(正三品),副都督三员 (从三品),佥都督事二员(正四品)。另设有山东河北蒙古军大都督府。顺帝至正十六年(1356),朱元璋下集庆后,改枢密院置,以朱文正为大都督,节制中外诸军事,为最高军事机构。设司马、参军、经历、都事等官。又增设左、右都督,同知、副使、佥事、照磨各一员,并设断事官。又以原属中书省的都镇抚司隶之。吴元年(1367)罢大都督,以左、右都督为长官,同知都督,副都督,佥都督等俱升品秩。属官有参议、经历、断事官、都事、照磨。洪武九年(1376),罢副都督,改参议为掌判官。洪武十三年,改为“五军都督府”。


官署名。三国时魏、吴均置大都督,其官署称为大都督府。唐与北宋的大都督府为某些府州的军政机关,元代的大都督府为军事指挥机关。参见“都督”。

猜你喜欢

  • 行台右丞

    “行台尚书右丞”的省称。

  • 官名。春秋战国置。一说即“田畯”。掌农田耕作。《礼记·郊特牲》: “飨农”郑玄注: “农,田畯也。”田官。《礼记·郊特牲》:“飨农及邮表畷禽兽。”注:“农,田畯也。”畯,田官。

  • 护卫

    官名。辽朝北面官,北、南护卫府及皇太后宫官员。掌护卫事,分左右。官名。清制,亲王府、世子府、郡王府、长子府、贝勒府、公主府等,都有护卫,各府人数不等。护卫分一二三等,一等从三品,二等从四品,三等从五品

  • 府参军事

    官名。唐于三京府、援三京府所置凤翔等六府、大中下都督府、大都护府均置参军事,其职掌同“州参军事”,参见该条。

  • 农工商部左侍郎

    官名。清末农工商部副长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左、右各一人,正二品,特简。掌赞尚书整理部务,并监督本部厅司各官。尚书有事故时,代行其职权。宣统三年(1911)改为副大臣,右侍郎省。

  • 车府丞

    官名。汉朝太仆所统车府令副贰,置一员。三国为九品。东晋、南朝皆置,隶尚书省驾部,梁、陈为车府署次官。北魏亦置。北齐、隋、唐、宋,皆为太仆寺车府署次官,隋朝置二员,从九品下,唐朝置一员,正九品下; 宋朝

  • 京师高等检察厅检察长

    官名。清末京师高等检察长官。光绪三十三年 (1907) 设。一人,正四品,简任。掌领本厅检察事宜并监督下级检察机关。

  • 巴牙喇甲喇厄真

    即巴牙喇甲喇额真”。

  • 航政局

    交通部直属机构。国民党政府交通部于航政司之外另置航政局,依照民国十九年(公元1930年)十二月十五日公布的《交通部航政局组织法》规定,处理航行海洋或航行二省以上船舶的航政事宜,但总吨数不及二百吨、容量

  • 通判太史监事

    官名。明太祖朱元璋建立明朝前于太史监置,为太史令之佐官。掌观察天文、推定历法等事。吴元年(元至正二十七年,1367),改监为院,职官亦随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