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司卿
明朝建国前,朱元璋所置掌管刑狱之官。吴元年(1367)置,一人,正三品。洪武元年(1368)革。
明朝建国前,朱元璋所置掌管刑狱之官。吴元年(1367)置,一人,正三品。洪武元年(1368)革。
官名。北周置。《隋书·独孤楷传》:“其后数从征讨,赐爵广阿县公,邑千户,拜右侍下大夫。”正四命。官名。北周置,正四命,为侍卫之官,府属不详。任此职者见《隋书·独孤楷传》:“拜右侍下大夫”。
官名,王莽置。《汉书·王莽传》:“辰星司谋,北岳国将典致时寒,玄炜和平,考星以漏。”
官名。据《明会典》记载,明代于直隶、江南以管河郎中司河帑出纳;山东则以郎中与主事、副使分掌。
官名。南齐置。武帝永明三年(485)省,四年复置。隶少府。官名。南齐少府所属有署,以丞为主官,掌铁器的锻冶。
官署名。设于元世祖至元二十四年(1287),秩正六品,掌本路学校。隶大都路都总管府。置提举一员,教授二员,学正二员,学录一员。官署名。元置,秩正六品,管理大都路的儒学。设提举一人,教授二人,学正二人,
官名,辽朝置,为南大王院长官,分掌部族军民之政。其佐官有:知南院大王事、南院太师、南院太保、南院司徒、南院司空等。见《辽史·百官志一》。
意即兼为乌桓校尉。乌桓校尉,即护乌桓校尉,为乌桓地区的军政长官。参看“领”、“乌桓校尉”条。
官名。北周地官府司仓中大夫所属有豆仓中士,正二命;豆仓下士,正一命。掌豆的收藏。《周礼》无此官。
东宫属官。北魏初期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 定为七品上,后期未见。
官名。清朝顺治十六年(1659)定,理藩院尚书改兼礼部衔。遂有此称。十八年仍复旧称。遂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