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将军
官名。①高级军事统帅。战国秦汉皆有,非常设,遇有战事,临时委任统兵,事毕即罢。东汉初多冠以骠骑、建威等名号。西魏、北周置为府兵专职统帅官号,凡十二人,各领一军,分隶六柱国大将军,下统开府、仪同诸将军。隋、唐沿行府兵制,置为诸卫府长官官号,隋有“十二卫”,唐有“十六卫”,分领府兵,各置府僚,正三品,各冠以卫府之名。唐德宗贞元二年(786)诸卫增设上将军为长官,遂降为次官。唐朝左右羽林、左右龙武、左右神武、左右神策、左右神威诸禁卫军亦置,员额、品秩并同十六卫,然无实权,须加知军事衔方得掌兵。辽朝诸部族州国亦置,各统所治军队之政令,下辖上将军、将军、小将军等官。明、清有大将军及征虏、抚远等名号大将军,皆为临时委派领军的高级统帅,还师即缴还印信,所领军队各归原建制。②高级军政官员。西汉武帝以后,大将军常冠大司马之号,秩万石,领尚书事,执掌朝政,成为中朝官最高领袖,优宠、权力常在外朝首领丞相之上。非将帅之文臣亦得居其职,多由皇帝宠信的贵戚担任。新莽地皇元年 (后20)曾普授诸州牧以为官号。东汉复置一员,秩万石,不冠大司马,成为独立官职,多授予贵戚,常兼录尚书事,开府置僚属,与太傅、太尉等共同主持政务。三国时成为外朝职官,权任稍减。魏多以之屯驻长安以备蜀,一品:蜀为最高军事长官; 吴则别置上大将军居其上。西晋为八公之一,位居三师、大司马下,三公上,开府置僚属。仍为朝中大臣,或亦加授重要地方长官。东晋、十六国颇重其任,常专擅军政事务。南朝不常授,或以为赠官。晋、宋一品,梁十八班,陈一品、秩万石。北魏、北齐与大司马并号“二大”,共典军政,位颇尊显,常由权臣兼任,皆一品。③名誉职衔。魏晋南北朝有诸名号大将军,作为加授给大臣、重要州郡长官的戎号。凡加戎号者,可开军府。北周置勋官十一等,以酬军功,后亦兼施朝臣,大将军居第四等,正九命。此外又有柱国大将军 (第二等)、上大将军 (第三等)、上开府仪同大将军 (第五等)、开府仪同大将军(第六等)、上仪同大将军(第七等)、仪同大将军 (等八等)等号。隋初因之,炀帝废。唐、宋以骠骑、辅国、镇军、冠军、怀化、归德等名号大将军为从一品至从三品武散官,用以代表武职官员的品阶。唐朝府兵制消亡后,十六卫大将军成为优崇武官的虚衔; 宋朝因之,置为环卫官,正四品,无定员、无职掌,以宗室、闲散武官为之,亦作为武官赠典; 辽朝因之。金、元以昭武、昭毅、昭勇、安远、定远、怀远等名号大将军为武散官,金自正四品至从四品,元自正三品至从三品。清朝光绪三十二年(1906) 置为阶官,正一品,以正都统有积劳者充之。④军阶名。清末新陆军最高官阶之一。光绪三十年(1904) 订新陆军官员等级,分三等九级。宣统元年 (1909) 比照文官品级修订,于上等第一级正都统上增大将军、将军一级。阶正一品。正都统积有勋劳者赐封。
1、东周战国时楚国设大将军,为将军的最高称号。凡将军皆主征伐。汉武帝封卫青为大将军,位比三公。光武中兴,以吴汉、景丹为大将军,位在公下。和帝封其舅窦宪为大将军,位在公上。安帝封舅邓骘为大将军,位在公上;又以嫡舅耿宝为大将军,常住京都。顺帝以皇后父、兄、弟相继为大将军,位如三公。属官有长史、司马等,“大将军营五部,部校尉一人,比二千石;军司马一人,比千石。”(见《后汉书·百官志》)王莽时“大将军二十五人”,“赐诸州牧号为大将军”(见《汉书·王莽传》)。《后汉书·光武帝纪》:“壬午,以大将军吴汉为大司马,偏将军景丹为骠骑大将军,大将军耿弇为建威大将军,偏将军盖延为虎牙大将军,偏将军朱祐为建义大将军,中坚将军杜茂为大将军。”参看“将军”条。
2、从三国到南北朝,执政大臣多兼大将军之衔。西魏、北周大将军为府兵统帅,十二人各领一军,分属六柱国大将军。隋唐沿用府兵制,隋十二卫、唐十六卫,大将军为卫府长官,领府兵,正三品,置府僚。唐德宗贞元二年以上将军为府兵长官,大将军遂降为副职。唐朝各禁卫军也置大将军,但无实权,加“知军事”才能掌兵。宋也置大将军,实为虚衔,正四品,无定员,无职掌,以宗室及闲散武官任之,也作为赠官用。辽沿用宋制。金、元两代常在“大将军”之前加以名号为武散官。明初置大将军,职位复重,不常置。
3、清朝用作军阶名。光绪三十年新陆军的官员分三等九级。宣统元年,在上等第一级正都统上,增大将军、将军一级,官阶正一品。在有战争时,置大将军,且在大将前冠以名号,如“靖远大将军”等,战事结束,即废。参看《通典·职官·武官·大将军》、《续通典·职官·武官·大将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