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清末巡警部警法司长官。光绪三十一年(1905)设,一人,正五品。掌司事。三十二年,警法司撤归民政部,遂废。
官吏的职务。《汉书·叙传下》:“汉迪于秦,有革有因,觕举僚职,并列其人。述《百官公卿表》第七。”
国防部内部机构。国民党政府设置,隶属于国防部长,掌理临时或不属于各司、室的业务。设主任一人,中将或少将级;参事三人,少将或中将级;同少将、中将文官参事二人;副官一人,上尉级;书记一人,同上尉。
官名。清朝新疆回部官员之一。掌理差役之事。喀什噶尔、叶尔羌各设六品伯克一人,乌什、库东等地设七品伯克四人。
宋朝取士方法之一。徽宗崇宁三年(1104),罢州郡解试及礼部试,州学、辟雍取士皆由县学上舍中选拔,称为升贡。县学按外舍、内舍、上舍逐等升补。县学上舍选升州学,州学选升京师辟雍。宣和三年 (1121)
官名。即“旗籍清吏司员外郎”。
即“巴牙喇壮达”。
官名。员额、职掌同“内城巡警总厅厅丞”,参见该条。
官署名。南京临时政府设置,为内务部直辖机关,掌禁烟事务。设总理一人,顾问一人,所内设文牍,调查两科,各置科长与科员。
官名。北齐置。 从九品上。 参见“牸羊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