僧人等级。明朝官定僧级第三等,可充任僧官,不给俸禄。
官名,皇后属官,掌皇后宫。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詹事》。
公务员降罚方式之一。国民党政府在抗战时期规定,公务员年终考绩时分数在六十分以上者,虽为考绩合格,但不予奖励,而予以留级处分。
官名。即“河南清吏司员外郎”。
官名。十六国前燕置。《晋书·慕容垂载记》: “ (慕容) 俊将图兼并之计,以慕容恪为辅国将军,慕容评为辅弼将军,阳鹜为辅义将军,慕容垂为前锋都督、建锋将军,简精卒二十余万以待期。”
官名。汉有平准令及丞,属大司农。北齐及隋初司农寺置平准署令丞,炀帝时改隶太府寺。唐沿置,平准署令二人,从七品下,掌供应官府市易之事;凡百官衙门不用之物则随时出售,没收入官之物亦如此。丞四人,从八品下。
官名。即“仪制清吏司郎中”。
官名。即庙主簿。宋朝五岳、四渎、东海、南海诸庙置,以判、司、簿、尉充任,凡以财物施于庙者,皆列其名数而记于籍。
官名。明永乐二十二年 (1424) 于京营三大营下设。为诸营基层带兵军官。详见“把总”。
尚书八座的别称。指尚书令、尚书仆射及列曹尚书。参见“八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