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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奏事

清朝外奏事处及其奏事官之简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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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太医院丞

    官名。明洪武十四年(1381)改太医院为正五品衙门,置院丞一人,佐院令掌院事。二十二年,复改丞为院判,正六品。

  • 典路中士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仿《周礼》典路置,北周沿置。春官府司车辂下大夫属官,下设典路下士以佐其职。正二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参见“典路”。

  • 牧群千户

    官名。元代在西北草原及江南腹地都有属于官府的孳生马牛牧地。牧地马群或千百或三五十,有千户、百户以管理之,其职位父子相承,各牧群自夏及冬,随地之宜,行逐水草,十月各至本地。朝廷以九月十日遣守官驰驿阅视,

  • 甲科

    选官考试之等级。始于汉武帝,时设五经博士,置弟子员,岁末考试,以成绩定为甲、乙、丙三科。平帝时,岁课甲科四十人为郎中。依选拔方法不同,又有射策甲科、明经甲科之别,皆得为郎。东汉沿之。顺帝时又增十人。唐

  • 行政法院

    官署名。民国时设.掌理全国行政诉讼审判事务,属司法院。设院长一人,总理院务。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属司法院,为全国行政诉讼审判机关,掌理全国行政诉讼审判事务,以纠正人民对于官署所提起行政上的违法处分

  • 甸祝下士

    官名。西魏、北周春官府太祝下大夫甸祝中士佐官,正一命。

  • 开封府推官

    官名。北宋开封府属官,员四人,掌刑狱讼诉。

  • 寓公

    古诸侯失国寄寓别国者泛称。《礼记·郊特性》: “诸侯不臣寓公,故古者寓公不继世。”后亦以称仕宦之寄寓它乡者。

  • 户部勾当公事

    官名。宋哲宗元祐元年(1086)置,员二人。三年,罢大理寺右治狱,于户部置推勘检法官,推治在京官署有关钱谷之事,增置二人以佐之。绍圣元年(1094)罢,徽宗建中靖国元年(1101)复置。南宋改称户部干

  • 帘子库

    官署名。清朝工部制造库所属之机构。顺治元年(1644)置,设首领太监一人,太监十人。掌每岁冬挂毡帘,夏挂竹帘,春秋更换雨搭之事。乾清门以内及宁寿宫、慈宁宫等处由首领太监收挂。乾清门以外由部员带领匠役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