吏部曹郎中
官名。北齐吏部尚书所属有吏部曹,“掌褒崇、选补等事”,以郎中二人为主官。见《隋书·百官志中》。
官名。北齐吏部尚书所属有吏部曹,“掌褒崇、选补等事”,以郎中二人为主官。见《隋书·百官志中》。
官名。金置于诸州,其职掌为提控狱囚。置于节度州者秩正八品,置于防御州者与刺史州者秩正九品。其官署称司狱司。所属有司吏一人,公使二人,典狱二人及狱子。
官名。隋朝内侍省置六员,用宦者,从八品上。唐朝沿置,增至十员,正六品下。掌仪法、宣奏、承敕令及外命妇名帐。官名,隋、唐皆置此官,属内侍省,掌仪法、宣奏、承敕令及外命妇名帐等事。《新唐书·百官二·内侍省
官署名。元朝始设于太宗时,置所于新卫,收贮山东、河北钱粮,以供军用。宪宗二年(1252),忽必烈采姚枢建议,于汴、卫等地设五军储仓,统之于都转运使司。七年,使司罢。世祖中统二年(1261)复置。
官名。北魏置,唐朝沿置。《北齐书·蔡儁传》: “及义旗建,(庞)苍鹰乃弃家间行归高祖,高祖以为兼行台仓部郎中。”职掌略同仓部郎中。唐初,诸道行台省设此职,员二人,从五品上。唐高祖武德九年(626)罢。
官名。东汉京兆尹置之,监督铸钱事宜。《后汉书·第五伦传》: “长安铸钱多奸巧,乃署伦为督铸钱掾,领长安市。”
官名。传说颛顼氏所置五行之官,亦即冬官。死后为神,称玄冥。详“木正”。官名,主治水。《左传·昭公二十九年》:“水正曰玄冥,土正曰后土。”
官名。唐高祖武德年间 (618—626)陕东道大行台尚书省置一员,职如民部尚书,正四品,兼掌礼部事。
官名。清末法部长官。宣统三年(1911),改法部尚书设。一人,从一品,特简。总理本部事务,并为国务大臣,参加阁议。
周朝行政区划名称。王城之外百里以内,分为六乡,每乡设一大夫管理政务。《周礼·地官·小司徒》:“乃颁比法于六乡之大夫。”
官名。西魏、北周秋官府宾部中大夫司仪上士佐官,员二人,正二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