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考官
明清乡试、会试中协同主考或总裁阅卷官之统称。乡试同考官,明朝定制四人,由保举中选,多用科甲,兼用教职。清朝多用科甲出身之属官。会试同考官,明初定八人,其后渐多。翰林、京官并用,由部科简任。清朝沿之。因在闱中各居一房,又称房考官,简称房官。试卷由房官选阅,以蓝笔加批后荐给主考或总裁。
官名。元明清皆有。负责科举考试。元代又称“同考试官”,元代的同考试官相当明、清的副考官。明代乡试同考官四人,会试同考官八人;主考官、同考官又称内簾官。清代同考官,位在正副主考官之下,负责分房阅卷。会试、乡试都有,康熙后会试同考官定制十八人,分十八房阅卷,多由翰林院编修、检讨与进士出身的京官担任。乡试同考官自乾隆以后,由在本省做官科甲出身的州县官担任。见《元史·选举志一·科目》、《明史·选举二》、《清吏稿·选举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