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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礼监

官署名。明洪武十七年(1384)始置,为宦官二十四衙门之一。设令一人,正七品,丞一人,从七品。二十八年改设太监一人,正四品,左、右少监各一人,从四品,左、右监丞各一人,正五品,典簿一人,正六品,又设长随、奉御,正六品。后改置提督太监一员,掌印太监一员,秉笔、随堂太监、书籍名画等库掌司、六科廊掌司、典簿无定员。提督太监掌督理皇城内一应礼仪、刑名,钤束长随、当差、听事各役,严关防门禁,催督光禄寺供应等事。掌印掌理内外章奏及御前勘合。秉笔、随堂太监掌章奏文书,照阁票批朱。凡每日章奏,除皇帝亲批数本外,例由众太监用朱笔楷书分批,再由内阁拟诏谕颁发。秉笔太监中最受皇帝宠幸者往往兼掌东厂。故司礼监为宦官衙门第一署。清顺治十年(1653)沿置,为十三衙门之一。十八年重立内务府,遂裁。


官署名。明置,有提督、掌印、秉笔、随堂等太监。提督掌督理皇城内一应仪礼刑名,及钤束长随、当差、听事各役,关防门禁,催督光禄供应等事。掌印掌理内外章奏及御前勘合。秉笔、随堂掌章奏文书,照阁票批硃。见《明史·职官三·宦官十二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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