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明清之驿官。掌邮传迎送之事。未入流。明朝于府、州、县分别置驿,开支由地方销算,设一人管理。清朝亦于各省腹地置驿,设一人管理,有六个省设州属之驿,属直隶州者三人,属散州者五人;有八个省设县属之驿,
校学即学校。汉制,郡国所置的学校称“学”,县道邑所置的学校称“校”,总称学校,都设经师主持教学。《后汉书·栾巴传》:“四迁桂杨太守……兴立学校,以奖进之。虽干吏卑末,皆课令习读。”
官名。清末资政院长官。光绪三十三年(1907)置。初为二人,由王公大臣内特简。宣统元年(1909)后仅一人。三年正式定为一人。掌总理全院事务,主持资政院会议,充任议长。官名。清末置,为资政院的长官。见
见“西京国子监”。
官名。三国魏文帝黄初(220—226)中置,蜀、吴及两晋、十六国后赵、前凉、南燕、南朝宋等亦置。常简称牙门。为统兵武职,位在裨将军下、郡守上。依任职地区不同,又有西戎牙门、淮南牙门将、扬州牙门将等名号
唐五坊之一,以鹞坊奉御为主官。见“五坊”。
官名。传说颛顼氏所置五行之官,亦即中官。详“木正”。官名。即土官,《左传·昭公二十九年》:“土正曰后土。”掌管有关土地之事务的官。参看“土官”条。
官名。南诏官,与弥勤、勤齐掌赋税。
不遵纪守法的官吏。《汉书·卜式传》:“不轨之臣,不可以为化而乱法,愿陛下勿许。”注:“师古曰:轨亦法也。”贾谊《过秦论中》:“虽有狡猾之民,无离上之心,则不轨之臣,无以饰其智。”
清朝官员出身之一种。又称“杂途”。详“出身”。明清入仕途径之一。凡由荐举、捐纳、吏员入仕者,谓之异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