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
旧指君主呼唤属下前来。《左传·僖公三十二年》: “召孟明、西乞、白乙,使出师于东门之外。”
旧指君主呼唤属下前来。《左传·僖公三十二年》: “召孟明、西乞、白乙,使出师于东门之外。”
官署名。清末各省提学使司所辖六科之一。光绪三十二年 (1906) 设。掌理本省高等学堂及各种专门学堂之教课规程,设备规则,以及关于管理员、教员、学生等一切事务。置科长一人、副长一人。
三公、宰相的尊称。《后汉书·陈球传》:“球称司徒刘郃曰: “公出自宗室,位登台鼎。”对三公宰相的尊称。《后汉书·陈球传》:“公出自宗室,位登台鼎,天下瞻望,社稷镇卫,岂得雷同容容无违而已?”
官名。清末学部之职官。光绪三十二年 (1906) 设。左、右各一人,正四品。佐尚书、侍郎核定法令章程,审议各司重要事宜。
官署名,元朝置。秩从七品,隶隆祥使司,掌大承天护圣寺钱银出纳,设于文宗天历三年(1330)。置大使、副使各一员。
官名。明清户科之副长官。佐都给事中掌科事。明洪武二十四年(1391)设,左、右各一人,秩从八品。永乐中 (1403—1424) 改为从七品。清顺治十八年 (1661) 沿设,左、右满、汉各一人。康熙四
唐诸道临时特遣使之一。至德二载(公元757年)太上皇李隆基思张九龄预见安禄山必反,遣中使至曲江祭之。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 置,北周沿置。春官府守庙司次官,佐守庙中大夫掌宗庙的守卫和日常清扫,其下设小守庙上士、小守庙下士。武帝建德二年 (573),省六府诸司中大夫,遂成为守庙司长官,称守庙下
明清荫子为官之制。明洪武(1368—1398)年间初行,后渐成定制。凡官三品京堂以上者,皆得蒙恩荫子为官。荫子必须年满二十五岁,能通五经四书大义者,首荫嫡长子孙、次及旁支。受荫之前必须于原籍所在之布政
官名。元朝设此官,掌花卉果木。见《元史·百官六·上林署·花园》。官名。元置,见“花园”。
监狱名。清置,专司监禁内务府管辖的旗人、太监、匠役犯人。对于所监禁的人犯,每日派三旗章京等十一人轮流看守, 女犯则移送内管领处,传该管领下年老妇人看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