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即太子率更令。
官署名。清末巡警部、民政部所属机构。光绪三十一年(1905)设。初隶巡警部。掌全国警察行政、警务人员考绩、经费预决算、户口等事。辖行政、考绩、统计、户籍四科。置郎中一人总理司务,每科设员外郎一人。三十
官名。清末陆军部军计司之长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掌军计司事。宣统二年(1910),以军计司并入军衡司,遂废。
唐制,凡在朝廷任职之官均称京官,其中不是每日朝参者称为未常参官。宋制则称常参官为朝官,未常参官为京官。
本指饰有花纹之剑。汉制,朝服带剑。晋朝代之以木,谓之班剑。因其为虎贲所持,故晋以后成为随从侍卫之代称,且成为皇帝对功臣之恩赐,可随身进入宫殿,亦作为丧礼时的仪仗。晋朝得赐班剑者,自骠骑、车骑将军至侍中
官名。隋朝行台省食货监属官,置四员,视从九品。唐朝行台尚书省食货监次官,陕东道大行台尚书省置二员,正九品下,诸道行台尚书省各置一员,从九品下,高祖武德五年至九年(622—626)渐省。
官名。① 国王师傅。相传殷朝已置,西周、春秋战国沿置。《礼记·文王世子》: “师也者,教之以事而喻诸德者也”,“《记》曰: ‘虞、夏、商、周有师保。’”其后不设。西晋武帝复置为王国官,掌辅导诸王。后避
武阶官名。宋政和中改守阙军将为守阙进义副尉, 秩未入流。
官名。唐朝军器监弩坊署长官,置一员,正八品下,掌出纳矛矟、弓矢、排弩、刃镞、杂作及工匠。
宋朝吏部、户部、礼部统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