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务梅伦
官名。清至民国时期蒙古各旗置,每旗一人,佐理旗政,地位在协理台吉之下。印务梅伦有事故时,由管旗副章京或闲散梅伦代之。印务梅伦限于台吉出身者充任。
官名。清至民国时期蒙古各旗置,每旗一人,佐理旗政,地位在协理台吉之下。印务梅伦有事故时,由管旗副章京或闲散梅伦代之。印务梅伦限于台吉出身者充任。
清代漕运有监兑官,每省委派府佐担任,负责监察,凡米色好坏、兑运的延滞,及运军水手盗卖漕米、渗水和沙、私带客货,以及强横生事等,责令监兑官严行禁戢。见《清会典·事例·户部漕运》。
即北魏“三都大官”的省称。(1)东汉时以东都洛阳、西都长安与南都宛(南阳郡治)合称三都。(2)指三国时魏都邺、蜀都成都、吴都建业。(3)唐显庆二年(公元617年)建洛阳为东都,天授元年(公元690年)
参见“光禄丞”。官名。为光禄寺卿的佐官,其地位仅次于少卿,掌衙署内部事务。见“光禄寺”。
官署名。元朝置,秩从七品,设于世祖至元十三年(1276),隶诸路金玉人匠总管府,掌人匠词讼。置都提领一员。
武官、侍从官服用之冠。亦称武弁、大冠。《续汉书·舆服下》: “武冠,一曰武弁、大冠,诸武官冠之。侍中、中常侍加黄金珰,附蝉为文,貂尾为饰,谓之‘赵惠文冠’。”《晋书·舆服》:“武冠,一名武弁,一名大冠
见“资(1)”。
官名。梁皇弟皇子府始置功曹史,陈沿置。北魏始于诸王府置功曹参军事,北齐皇子王府复设功曹史。隋诸王府与唐亲王府复设功曹参军事。唐制员额一人,秩正七品上,掌文官簿书、考课、陈设。
狱名,也写作“请室”,汉置,为居禁犯人之处。《史记·袁盎晁错列传》:“及降侯免相之国,国人上书告以为反,征系清室。”注:“《集解》曰:《汉书》作‘请室’。如淳曰:请室,狱也。”
①公卿大夫、达官显贵泛称。《吕氏春秋·重已》:“世之人主贵人。”高诱注:“贵人,谓公卿大夫也。”②后宫名号。始于东汉,位仅次皇后,金印紫绶,奉粟数十斛。晋武帝时为三夫人之一,低于夫人,位视三公。十六国
官名。甄官署次官。两晋南北朝至唐皆置,隋朝员四人,从九品; 唐朝员二人,正九品下。宋朝存其名而罕有除授。金朝复置,从七品。参见“甄官署”。官名。唐置,为甄官署副长官,正九品下。与令共掌琢石、陶土、供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