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宗人府
官署名。明朝永乐十八年(1420)定都北京,移宗人府官属于此,其在南京者仍存,加“南京”字,称南京宗人府,但实无所掌,设官备员而已。参见“宗人府”。
官署名。明制,南京亦置宗人府,设官唯有经历司经历一人,典出纳文移。其品秩与北京宗人府的经历相同。
官署名。明朝永乐十八年(1420)定都北京,移宗人府官属于此,其在南京者仍存,加“南京”字,称南京宗人府,但实无所掌,设官备员而已。参见“宗人府”。
官署名。明制,南京亦置宗人府,设官唯有经历司经历一人,典出纳文移。其品秩与北京宗人府的经历相同。
禁卫军指挥机构。唐朝十六卫之一,高祖武德五年 (622) 改右御卫置,设大将军一员、将军二员,掌宫禁宿卫。大朝会则被青甲铠、弓箭刀楯旗等,为右厢仪仗,次立右威卫之下。凡分兵主守,则知皇城西面助铺及京城
官名。① 春秋时宋国避武公讳改“司空”置,六卿之一。掌治城廓,执国政。《左传·襄公九年》:“宋灾,乐喜为司城以为政,使伯氏司里。火所未至,彻小屋,涂大屋,陈畚挶,具绠缶,备水器,量轻重,蓄水潦,积土涂
“白衣三公”不是官名,意思是由平民而跃居三公之位。“白衣三公”的原文为“白衣为天子三公”,有人把它压缩为此,与官名混称。古代未做官的人称白衣,即后日的“布衣”,今日的“平民百姓”。《史记·儒林列传》:
先例、前代之典章制度。后世以此为成例,作为处理政事和审判案件的依据和参考。
尚书省正副长官泛称。《晋书·苻登载记》附《徐嵩传》: “此年少落落,有端贰之才。”尚书省的副长官称端贰,即端副,如尚书仆射。《晋书·苻登载记·附徐嵩》:“此年少落落,有端贰之才。”
官署名合称。南北朝指尚书省、门下省、集书省、中书省、秘书省。隋文帝时指尚书省、门下省、内史省、秘书省、内侍省,炀帝大业三年(607)改指尚书省、门下省、内史省、殿内省、秘书省。官署的合称。南朝宋齐陈及
东汉时对年长有权势之宫女称谓。《后汉书·邓皇后纪》: “时宫婢出入,多能有所毁誉,其耆宿者皆称中大人”。官名,三国时句丽国派驻沃沮的使者,总领沃沮之事。当时沃沮臣属句丽。《三国志·魏书·东夷传》:“句
官名。明太祖洪武二十三年(1390)于中、左、右、前、后五军断事司分置,每司设一人,正七品,分理军中刑狱。建文(1399—1402)中革。参见“五军断事司”。
官署名。晋朝置,为御史台诸曹之一。设侍御史掌其事。南朝宋沿置,至顺帝初省并法曹。
宋朝官员守丧制度。即父母或尊亲属亡故后,遗属守丧,至大祥 (满二十五月) 毕,禫服 (满二十七月) 终了一月后改服吉服,称“从吉”。从吉后,方可朝见或参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