勃极烈
官名。金朝置。原义为大部长。金初,设谙班、国论忽鲁、阿买、昃四勃极烈共掌国政,成为贵族尊官。熙宗时推行汉法,改革官制,勃极烈官制废。
官号。凡是官长都称勃极烈。勃极烈是女真语的音译,义为“管理众人”。金乌古迺开始设官,最高的总治官称都勃极烈,“都”是“高”的意思。都勃极烈类似汉族官制中的“冢宰”,金太祖即位前任此官。其次是“谙版勃极烈”,“谙版”是“尊贵”的意思。再其次是“国论勃极烈”,“国论”是“贵”的意思;有时设左右国论勃极烈;国论勃极烈相当汉族官制中的“国相”。还有胡鲁勃极烈(统领官),移赉勃极烈(第三位官),阿买勃极烈(治理城邑的官),乙室勃极烈(迎迓官),扎失哈勃极烈(守官署的官),昃勃极烈(阴阳官),叠勃极烈(副贰官)等;金熙宗完颜亶时废。清朝改译“勃极烈”为“贝勒”,成为爵位名。见《金史·百官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