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都统制
见“都统制”。
见“都统制”。
官名。元置,为长信寺的主官,见“长信寺”。
二官均为考工令之佐官,助令行施职事。详“考工令”条。
官名。明洪武九年(公元1376年)始置递运所,设大使、副使各一人,分隶于府、州、县,掌运递粮物。清制唯江苏有府递运所大使一人。
官署名。清朝宗人府所属机构。掌登记黄册(宗室档案)、红册(觉罗档案),并负责翻译成汉文,交府堂汉主事载入汉文档案。设司官、笔帖式等,无定额,由府堂官派充。宗人府内部机构。清置,设司官与笔帖式,由宗人府
官名。北齐置,见“司藏署令丞”。
官署名。元朝置。设于世祖至元二十五年(1288)。掌香药、纸扎诸物。属户部。官名,元朝置,正四品,掌香药纸劄。见《元史·百官一》。
官署名。明洪武三年(1370)置,隶太常司,掌祭祀用牲之事,次年革。设官不详。洪熙元年(1425)改置牺牲所。
官 署名。北齐置,设丞。掌清商音乐 (南北朝时期民间音乐) 及乐队、歌舞演员。隶太常寺太乐署。隋改置“清商署”。官署名。北齐置,掌清商乐。见《通典·职官七·太常卿》。
太平天国所设百工衙之一,主制造舆轿。
太平天国后期在“王”下陆续增设的“六等爵”之一。由“安王”演变而成。1856年,杨韦事件后,翼王石达开入京辅政,天王洪秀全封其长兄洪仁发为安王,以挟制石达开。后因翼王出走及朝臣反对,改为“天安”,始有